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應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 2811的規定。
4、應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GB 5082起重吊運指揮信號》規定的聯絡信號,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按信號進行指揮,其他人員應清楚吊裝方案和指揮信號。
5、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地錨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將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6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作吊裝錨點。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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