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不應讓起重機同時進行移動及起升或回轉運動,這是危險的。
⒉起重機運行時,吊臂應放在運行方向,這樣可以增加穩定性,同時周圍的界限尺寸也最小。
⒊長臂吊重物運行時,應讓吊臂及重物處于最低位置,防止物體擺動。
⒋起重機爬坡及下坡時,應注意下列情況:60以下的坡,可以和在平地一樣行走。6-120的斜坡為了防止溜滑,應讓主動輪在運行前方,被動輪放在后方。12-170的斜坡,起重機上下坡可以直線行走,曲線爬升既困難又危險。陡坡上行走時,應將吊臂放下(接近水平)并轉向坡度方向。沒有裝設液壓變矩器的起重機,爬坡過程中不應變速。不得已要變速時,當斷開行走離合器,應使勁將制動器踏板踩到底。要盡量避免在斜面上傾斜爬坡或下坡,防止底盤一側受力過大或發生橫向傾翻。下坡時要使制動器處于可能快速控制的狀態,輕踩加速踏板,使發動機轉速下降。
⒌起重機不得已要在斜坡上作業時,其上坡一側作業幅度變小,下坡一側作業幅度變大,起升重物時要考慮到這一情況。
⒍不吊重物行走時,不應使吊臂仰角太大。對于未裝有防止吊臂后翻裝置的起重機,應盡可能將吊臂置于600以下,以免臂架后翻。
⒎在較大傾角下放較重物體時,如果重物急速下降,由于臂架反彈,會導致臂架后倒,因此下降速度要放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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