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2003年2月4日3時40分,江蘇蘇州沙鋼集團北區潤忠公司三軋車間乙班叉車工高建平在將兩捆線材(重4.9t)運到車間外堆放過程中,出車間門左轉彎上廠區大道時,2名騎自行車巡邏的警衛被叉車撞壓,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
該設備起重量8000kg,自重11310kg,起升高度4000mm,系輪式自行專用機械。該車燈光系統、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等均符合要求。未經檢驗和注冊登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是駕駛員夜間駕車作業思想麻痹,對廠區道路的交通狀態疏于觀察,盲目行駛所致。
2.警衛人員夜間騎自行車巡邏,途經作業區域未能靠廠區道路右邊行駛也是一個原因。
3.由于車間光線較強,堆放貨場光線不是很亮,叉車駛出車間,光線反差對駕駛員視力也造成一定影響。
4.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針對性不強。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相關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安全管理。
2.加強對所有員工的安全教育,特別要加強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與管理,確保廠車駕駛人員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上崗。
3.在用廠內機動車輛必須經檢驗合格與注冊登記,取得廠內機動車輛牌照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