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積極組織調查了“三大貨場”侵限的隱患處所,并形成調查報告上報公司主管部門,為避免調車作業及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完善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制定、下發了《運輸總站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從教育培訓權限、安全教育培訓對象、安全活動日教育、班前會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等五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使運輸總站的安全教育工作逐步實現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同時,為規范運輸總站安全協議的管理工作,制定了《運輸總站安全協議管理制度》。并結合新《站細》的學習,修訂車站安全協議,確保安全生產穩定順行。
三是認真組織二季度安全工作評價。采取各車站互檢互查的方式,取長補短,查缺堵漏。針對個別車站存在的如考核標準不統一、事故的討論記錄不全等突出問題,督促整改,嚴肅考核。
四是進一步深化“安全月”活動,調查、整理現場三大系統共66條習慣性違章違紀行為,制作“違章違紀”幻燈教育圖片,充實安全教育資料,提高職工安全防范意識,增強職工執行標準化作業的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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