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事故案件應堅持“五個結合”注重“五個作用”
2007-02-01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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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部局召開了《全國公安消防部隊堅決預防事故案件電視電話會議》,就“12.10”、“11.8”案件進行了剖析,郭鐵男局長代表消防局黨委作了重要講話。就目前隊伍管理工作而言,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而部隊安全工作是部隊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任何時候都是硬任務,對每一個單位都是一項硬指標,安全工作事關部隊穩定和消防事業長遠發展、事關部隊戰斗力鞏固和提高、事關消防部隊的形象和榮譽。那么針對執勤力量少、防火滅火工作任務重、安全工作易疏忽的特點,應采取什么樣的措施,加強部隊管理工作,深挖細查部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確保部隊安全穩定呢?筆者認為應強化“五個結合”,注重發揮“五個作用”。
一、強化管教結合,注重發揮教育作用
官兵安全防事故意識的提高與否關鍵在于管理和教育,只管理不教育,不能形成系統,光教育不管理,只能是一句空話、一紙空文。對此,應在積極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動,安全工作組織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外,更要充分利用墻報、板報、圖冊及網絡等的優勢,積極宣傳,利用張貼警示語等形式進行學習教育,同時要善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對出現的事故苗頭采取有力措施扼殺在萌芽狀態,要積極開展警示教育,加強與地方交警部門的聯系,定期開展安全警示現場教育,觀看相關影像資料,不斷促使理論教育與現實教育的結合,強化日常管理,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實現官兵在思想認識上達到從“被動消極”到“主動預防”的轉變,牢固樹立安全至上的意識。
二、強化堵疏結合,注重發揮制約機制作用
古人云:“千里之堤,毀于蟻穴”。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個小小的細節沒有把握好,就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作為一支部隊,我們從起床到就寢都有嚴格的制度、嚴明的紀律在約束,國家的法律和部隊的條令條例就是我們工作的準繩。作為安全防事故工作,應當找準切入點,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實施獎懲。采取“思想生活摳細節、安全防范要全面、全面工作抓制度”的方法,強化官兵的條令條例意識,發現并消除事故苗頭。同時,加強官兵條令意識,嚴格人員的管控,嚴格請銷假,在指定負責人的基礎上要求時間互控、地點互控、人員互控;要積極發揮“三位一體”的思想教育工作體系的作用,密切與官兵家庭、地方居委會的聯系,及時溝通官兵的思想、生活、工作等情況。對于思想有波動、工作有情緒、生活有困難的同志要多關心、教育,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疏導、感化,解除其工作、生活乃至思想上的疙瘩。
三、強化督查與自查結合,注重發揮能動作用
要在狠抓條令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突出抓好各項禁令和一日生活制度、請銷假制度、查鋪查哨制度、干部留營住宿制度、出入營門登記制度和晚點名,維護部隊良好秩序;不但要加強工作日的管理工作,更要突出抓好節假日、雙休日、八小時以外和營區外的安全管理。要突出“安全工作無小事、安全管理無淡季、安全防范無閑時”的管理思想,堅決克服安全工作時松時緊的工作狀況,上級機關要根據不同階段、不同對象,制定相應的安全督察方案,督察方式要多樣、多點、多面;督察內容要全面細致。此外,各單位要自覺念好“預防經”、繃緊“安全弦”。首先要加強本單位的安全工作組織的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防事故工作制度,提高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意識。其次要發揮安全工作組織的作用,積極開展安全工作會議、安全工作檢查、安全分析、安全工作總結等制度,認真實施自查自糾,查找不足,總結經驗,進一步提高安全防事故能力。
四、強化人員與車輛管理的結合,注重發揮兩個《規定》作用
2006年發生的車輛事故占事故總數的43%,死亡人數占事故亡人總數的64%,傷人占53%;因此,作為安全防事故工作重中之重的車輛安全管理,必須嚴格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公安消防部隊安全工作管理規定》和《公安消防部隊車輛安全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出車審批請示手續,嚴格控制出車頻次,落實干部帶車,干部駕車等制度,特殊情況需要動用車輛的必須向當日總值班首長請示,出、省市車輛必須向總隊、支隊軍政主官請示;嚴格實行節假日和八小時以外用車制度,上級機關要對所屬單位每晚對車輛是否在位進行檢查,加大對官兵和車輛的監管力度,防止車輛事故的發生;要定期對干部和戰士駕駛員進行考核,對技術不合格人員進行再次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駕駛車輛。及時合理調駕駛人員,做到定員定車,其他人員不得擅自駕駛車輛。積極落實車輛保養制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解決,不留隱患;嚴格用車審批關,落實審批和責任承包制度,做到安全工作定人定責。
五、強化抓安全與事故案件的結合,注重發揮典型作用
“12•27”電視電話會議通報了2006年以來,全國公安消防部隊先后發生各類事故案件共27起,死25人,傷19人,涉及17個總隊、基地單位。周部長曾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從事故案件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推動全局工作;要求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要一級給一級做好樣子,把這支擔負急難險重任務的現役部隊帶好。古語云:“以歷史為鏡,可知榮辱;以他人為鏡,可知得失”。安全防事故工作,重在管理教育,而教育一方面要學習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另一方面就要充分利用、善于利用典型進行教育,以身邊事進行宣傳教育,強化防范意識。今年來,消防部隊就發生了27起事故案件中,車輛事故占事故總數的43%,死亡人數占事故亡人總數的64%,傷人占53%;小散遠直單位發生事故案件21起,占事故案件總數的75%;訓練事故雖然只有一起,但是傷亡慘重。因此,要認真分析研究事故案件發生的規律、特點及危害程度,積極教育部隊,使之了解到安全防范意識淡薄、防范能力差所導致的嚴重后果,給家庭、部隊、社會所造成的惡劣影響;同時要針對本單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細致的比較,看本單位在管理中是否存在失控漏管或管理不到位的情況,是否存在監督不力、措施不嚴、懲戒不力的情況;是否存在工作漂浮、作風不實等等。及時查擺和解決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時研究對策,下大力氣狠抓整改。要進一步嚴格落實事故案件責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強化各級領導的安全工作責任,把安全工作與責任掛鉤,嚴格獎懲。
只有以更堅定的決心、更完善的措施、更嚴格的制度、更周密細致的工作,才能堅決預防和遏制事故案件的發生,全力維護部隊安全穩定,保證以防火滅火為中心的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