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 年12 月20 日,某建筑公司汽車修理車間在修理一輛自卸汽車時,因疏忽大意,違章啟動發動機,導致一名正在修理作業的修理工不幸死亡。
事故經過:
12 月20 日8 時,某建筑公司汽車運輸處駕駛員劉某某駕駛大型自卸車從沙石料采石場返回修理車間維修。車停好后,他向修理班長唐某某講述了要維修的部位和處理意見。唐某某決定自己與修理工曹某一起修理。二人先后鉆進汽車底盤下面,曹某拆左側助離器鋼碗,唐某某拆右側助離器鋼碗。拆下后經檢查發現鋼碗磨損過度,需要更換。因車輛承包,修車費用需要司機劉某某出,劉某某見此情況同意更換,于是和唐某某一起去倉庫領鋼碗,此時,修理工曹某仍在車下拆卸轉動軸。約9 時左右,唐某某、劉某某領回新的鋼碗。劉某某對唐某某說,把車廂頂起一點便于修理。唐某某忘記曹某還在車下,表示同意。劉某某即進入駕駛室啟動發動機,曹某此時已拆下傳動軸軸后方向節,但未從花鍵套中抽出。當劉某某啟動發動機時,花鍵帶動傳動軸旋轉,使未固定的傳動軸扇形甩開,擊中正在作業的曹某頭部,造成左右顱骨粉碎性骨折、重度腦損傷,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分析:
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司機劉某某粗心大意,明知車輛正處于維修狀態,違章啟動馬達,違反“ 修理汽車時,變速桿要放在空擋位置,嚴禁任何人在駕駛室擺動啟動裝置” 的規定。二是修理班長唐某某責任心不強,在修理時安排修理工曹某一同拆卸助離器鋼碗,領料回來后,未檢查車底情況便同意司機啟動發動機,嚴重違章作業,從而釀成事故。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主要是安全意識差,安全教育不夠,安全管理不嚴,沒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這起事故之所以發生,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違反修車操作規程,這是我們經常強調要注意的; 另一方面是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這方面經常被我們所忽視。從這起事故以及類似的事故來看,安全技術措施更為重要。在車輛維修作業中,可以參考電工掛牌安全作業的方法: 當電工進行線路維修時,或者進行電氣維修時,在電閘上掛上安全牌,禁止合閘送電,作業完成后取下安全牌后,才允許合閘送電,這樣可防止誤送電事故的發生。在這起事故中,如果也采取懸掛安全牌的方法,事故當事人就可能不會發生錯誤的操作,這起事故也就可能不會發生。所以,施工單位要通過這起事故吸取教訓,建立相應的安全規章制度,采取可行有效的技術措施,從而杜絕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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