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沈陽市某花園5號工程塔機傾覆事故
2006-04-04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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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簡介
2000年6月10日,在沈陽市某花園5號工地,沈陽市某建筑公司機運站私招5名工人,拆除一臺QTC,40塔機。導致起重臂、平衡臂、頂升套架、回轉機構、塔頂等部件從30m高處墜落,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塔機報廢的重大機械事故。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00年6月10日,沈陽市某花園5號工地,需拆除一臺QTG40塔機。此臺塔機產權擁有者李某,將塔機的拆除工程承包給沈陽市某建筑公司機運站維修安裝電工石某,石某私招5名工人進行拆卸。當拆卸到第十一個標準節井將第一個標準節降到地面后。在塔機未進行調整平衡力矩的情況下,司機徐XX違章作出回轉動作和變幅小車向內運行的動作并調整頂升套架滾輪與塔機之間的間隙。此時另一個安裝工人開動了液壓頂升系統進行頂升,液壓油管突然爆裂,平衡臂折斷后砸向塔身后部,造成塔身劇烈晃動,致使頂升踏步嚴重變形,失去支撐能力,繼而塔機起重臂、回轉機構、頂升套架、塔頂等部件整體墜落,塔身折斷。在頂升套架作業的人員,除1人幸免外,其余4人3死1傷,釀成悲劇。
三、事故原因分析
1.技術方面
在塔機未進行調配平衡力矩的情況下,司機違章作出回轉動作和變幅小車向內運行的動作,造成起重臂與配重臂的前后力矩不平衡。此時另一個安裝工人開動了液壓頂升系統進行頂升,在塔機力矩不平衡的情況下頂升作業,加大了塔身的不穩定性,導致液壓油管突然爆裂,平衡臂折斷后砸向塔身后部,造成塔身劇烈晃動,致使頂升踏步嚴重變形,失去支撐能力,繼而塔機起重臂、回轉機構、頂升套架、塔頂等部件整體墜落,塔身折斷。這是此次事故的技術原因。
2.管理方面
按照規定,安裝塔機應由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施工單位承擔,并設指揮人員,作業前應編制方案。而該項工程的操作人員無專業知識,無完成這一特種工作的能力,野蠻操作,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現場無監管、無指揮,致使司機與操縱頂升機構的人員同時違章操作。這是此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四、事故的結論與教訓
這是一起嚴重違法和違章引起的事故。
(1)產權者無視法規將任務承包給無能力、無資質的個人,應負主要責任。
(2)施工組織者嚴重違法,盲目組織人員進行作業,應負主要責任。
(3)操作者無專業知識,野蠻操作,二人同時違章,釀成事故,自己身亡,教訓慘痛。
(4)現場無監督管理和指揮協調,管理混亂,各工種操作隨意,工程管理人員應負管理責任。
上述四種危險因素同時存在使這起事故的發生成為必然,教訓十分深刻。
五、事故的預防對策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卸是一項危險性高且專業技術要求很強的工作,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專業知識和經驗的隊伍來完成。各種塔機的構造型式、安裝要求均有所不同,所以除了有專業知識外,還必須認真查看圖紙和說明書,有針對性地制定拆卸方案、進行必要的培訓,做好安全防護。實施過程中制定嚴密的工作程序,統一指揮,各司其職。每進行一項工作應有專人負責監督管理和嚴格驗證,不允許出現任何非程序規定的誤動作,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安全。
六、專家點評
從技術和安全的專業角度審視這起事故,該事故的發生是必然的。塔機的安裝和拆卸、操作是專業性很強及危險性很高的工作,因此國家、行業制定了嚴格的規章制度,對從事此項工作實行了市場準人制度,對從業人員實行了資質考核制度。但該起事故的所有當事人均無視法律法規和技術條件要求,不具備從業資格。隨著高層建筑的增加和施工工藝的變化,塔機的安裝與拆卸日益頻繁,本次事故的肇事原因在許多施工企業中存在,這是導致我國近年來塔機事故上升的一個重要因素。發生事故不但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對社會造成嚴重的危害。眾多事故表明傷亡者絕大多數是無專業知識、無資質的人員和農民工,他們本來想賺點錢,但事與愿違反而給家庭帶來巨大的傷害和損失。因此除對從業人員進行嚴格培訓,嚴格審核外,尚應加大對非法組織者的懲罰力度,打擊非法“包工頭”,以遏止惡性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