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7日,某鋼廠廠線材車間發生一起重傷事故,傷者(男,37歲,軋鋼工)傷情:右臂內側三分之一肌腱皮膚擠壓脫離,右手掌1—4指開放性骨折,并中指第二節完全斷離。
事故經過:
早晨7:45分,線材車間乙班軋鋼工因上一班發生11#軋機燒培令,提前15分鐘接班,接班后,乙班職工進行11#軋機換機架,同時對10#12#軋機進行換孔型作業,當第10架軋機處于傳動狀態,班長××在第10架軋機出口處磨孔型時,戴著手套的傷者用一根8MM圓鋼(兩頭彎成90度)從10#軋機進口處測輥縫,右臂不慎被絞入10#軋機軋輥,造成右手前臂大面積拉傷,右手掌1—4指開放性骨折,并且中指第二關節完全斷離。
事故原因:
1、軋鋼工傷者××安全意識淡薄,違反軋鋼工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2、當班作業長及當班班長在作業前,安全交底不到位是事故的重要原因。
3、線材車間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安全管理不嚴是事故間接原因。
防范措施:
1、立即在全廠通報“10.7”重傷事故,組織職工討論,舉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訓。
2、加強安全意識教育,特別是對換崗、頂職、新工人等職工,全面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3、以此次事故教訓,結合實際,在全廠范圍加大開展反違章,反習慣性操作活動,并加大安全檢查考核力度,杜絕違紀,實現各崗位每個職工做到“三不傷害”。
4、進一步開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技能學習,努力提高職工的實際操作技能。
5、查安全基礎管理,查職工安全技能上存在的不足,對轉崗、新上崗的職工安排“安全結對子”、“以老帶新”,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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