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章第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所以,企業必須針對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予以落實。也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生產安全順利進行,才能真正實現“實施安全生產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做好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毒害的發生,關系著企業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和千家萬戶的幸?鞓,關系著企業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和經濟效益的穩步增長,關系著社會的安定繁榮和人民的安居樂業。但由于有一些領導的安全意識淡薄,對安全生產工作不重視,在發展經濟的過程中,放松安全管理,且企業的安全制度又不完善不健全,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又不能真正依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只停留在表面上,導致企業傷亡頻繁,險象環生,使生產不能正常、有序地進行。據統計,2001年全國各類事故死亡130491人,經濟損失800多億元,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高達140起,死亡2556人,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就達16起,死亡707人。例如:1994年12月8日在新疆克拉瑪依市的“友誼館”,一把大火將325個祖國的“小太陽”與父母陰陽相隔;又如,2000年8月4日江西省上栗縣上栗鎮個體煙花爆竹廠發生火藥爆炸事故,死亡27人,失蹤1人,傷26人的慘劇至今還歷歷在目。這些觸目驚心的數字和一些活生生的案例,人民群眾會問,為什么會這樣呢?我們的生產安全究竟怎么了?無辜生命就這樣一個個被無情地奪去了嗎?究竟是什么原因使這種災難一再發生?也許是會有很多說法,但深究其原因,根本一條就是沒有依法治安全,沒有真正依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制定安技措施并予以落實,才導致和釀制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那么,什么是安全生產責任制呢?我們知道,不安全因素是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要控制工傷和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凡是和生產有關的各個因素環節和部門都要事先把好安全關,每個操作者既要完成生產任務,又要避免本人發生工傷、職業中毒,還要防止傷害他人。所以,安全工作涉及各個部門和每個人,只有各個部門和每個人都做好本部門和本人的安全工作,企業的安全工作才能真正做好。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用制度的形式明確各類人員對安全工作應負的責任,這就叫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又建立了安全生產管理的約束機制。有了這個制度才能使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貫穿到整個管理工作之中,真正做到層層有人負責,事事有人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作為安全管理的一項制度,早在60年代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企業生產中安全工作的幾項規定》中就提出,長期以來,行政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企業都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制定了相應的責任條文。但是落實情況如何?落實不好出了事故又該怎么辦?顯然,安全生產責任制自身無法去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有完善的安全生產法、責任追究制度來作為保障。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規定》的出臺,為加強安全生產,防止特大、惡性事故和一般事故提供了重要保障,是從制度上保證各級領導干部對安全生產切實負起責任而采取的一項重大舉措,它是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深化,也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重要手段和關鍵環節。只有嚴肅追究責任,才能增強主體的壓力感、危機感和責任感,從而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有效實施。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核心是“誰主管,誰負責”,企業第一把手要對安全生產負總責。責任追究制的實質是指對安全生產負有責任的領導、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職工對于自己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因失職而出現安全事故,帶來嚴重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就要追究領導的責任和責任者的責任。責任追究制主要是為了解決責任主體抓安全生產工作未能正確履行職責,出了問題怎么辦的問題,使各級責任主體感覺到對安全生產工作不抓不行,不真抓、抓不出成效不行,抓得不好出了問題也不行。
安全生產工作重在抓落實,同樣,安全生產責任制也重在依法抓落實。責任追究制增強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強制性,使安全生產責任制由“軟”變“硬”。安全生產責任制已經實施多年,但有些單位的特大事故仍不斷,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安全生產責任制缺乏強制性,缺乏對責任對象,尤其是領導的剛性、具體、可操作的處罰規定。因此,一些領導往往把它看作是“軟任務”,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尤其是生產車間一級,只停留在“掛帥不出征”的狀態,致使責任制難以落實。建立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就是要對不履行責任者,出了問題就堅決追究,這樣就會增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強制性,使責任主體有安全危機感,真正感到不抓不行,必須要真抓、實抓、嚴抓,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作為工廠企業,在具體工作過程中應該怎樣依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確保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呢?筆者認為除了必須有完善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責任追究制度等來作為保障外,還應做好如下幾項工作。
。1)、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安全生產責任制能否建立和落實,關鍵在于企業各級領導,尤其企業最高管理層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程度,只有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才能把安全生產責任制做為安全工作的基礎來抓,形成一個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責任的局面。
。2)、要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加強對職工執行安全責任制的教育,使每個崗位的工作人員都知道自己在安全生產中應負的責任和應有的權限。
(3)、在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時,要充分發動群眾,廣泛聽取意見,使安全生產責任制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便于執行。
。4)、將安全生產責任制條文具體化為每一個崗位的工作程序,并把這種程序規范為標準化,嚴格執行。
。5)、建立嚴格的考核制度,定期檢查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己宿k法可將責任制分解為若干方面,制成考核表,分層檢查考核。例如可分解為:廠領導對安全工作的安排、廠部月檢查、車間周檢查、班組日檢查、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活動、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事故隱患整改等項目。在檢查中,對工作認真負責的同志和領導要給予表揚,對不負責任的要進行批評,對那些因為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必要的行政紀律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6)、要不斷總結經驗,不斷根據企業發展及生產變化情況修改和補充責任制的內容,使之適應企業發展的新情況。
安全是人生基本需要,隨著社會的進步,企業職工對安全的要求必將日益強烈。國家為了保證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正在不斷強化安全管理,從安全立法、加強國家勞動安全監察力度等方面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只要我們真正依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就能確保生產安全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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