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產上,有些人常把“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掛在嘴邊。意思是說出事故是必然的。這話乍聽起來,似乎有點道理,但是細分析起來是站不住腳的。
我們常看到一些單位實現安全生產多少多少年,他們靠的是什么呢,靠的是他們有一個安全重于泰山的責任意識,靠的是執行規章制度一絲不茍、一板一眼,一點也不差的精神,靠的是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
然而,我們有的同志在對安全生產的態度上,總有些片面認識和糊涂觀念。有的出了事故怨天尤人,從不在主觀上找原因,不看自己違反了哪些規章制度,甚至怨自己“點背兒”不走運。規章制度規定班前不許飲酒,可是有的人就是不聽,這樣的人哪能不出事故呢?他出事故是必然的,不出事故是偶然的。
出事故也有偶然性的一面,由于設備質量的問題,自然災害不可抗拒的原因,都有可能發生事故,這又是偶然的一面。我們要盡可能避免和減弱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響,在工作中留有余地,做到有備無患。
保證安全生產是有條件的,我們就要為安全生產創造必要的條件和環境。不斷修訂各項規章制度,完善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培訓一支過硬的職工隊伍,運用現代化科學技術,建立一套激勵機制。在這些方面通過整合,發揮最大的效能,實現長期安全的目標就可能變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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