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做到安全生產,主要靠制度和管理。
首先,安全制度是最重要的。這毫無疑問。有了制度才有參照,才有執行的依據,否則,一切無從談起。“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根據工作中較易出現的違規行為,制訂出相應的制約制度十分必要,而且越細越好。
其次,現場管理是重要一環。制度形成了,關鍵在執行。有道是“贏在執行”,有了好的制度,執行不好,制度就成了一紙空文。要把制度執行下去,就要靠現場管理。
這兩點,勿庸自疑。
然而,有了完善的安全制度和執行到位的現場管理,就能使員工不違規操作了嗎?
讓我們先來聆聽一下一位安全值日師的聲音:處罰從輕從寬,起不到應有的警示作用;從重從嚴,將會激起人的逆反心理,還可能因此生發出其他問題。
再來看看一位員工的感言:“一次出門搶修,天氣很悶很熱,有點讓人喘不過氣來。真想把頭發都剃光了,別說戴著摩托車頭盔了。心想:總不會那么巧被安全值日師抓到了吧。不想在路上撞到一塊石頭,摔了一跟斗,后腦勺重重地碰在地上,碰處立馬就起了個大血包。當時我就是想不通,怎么就那么巧呢?這樣的小概率事件真的就發生在我身上了啊!一陣感嘆。”
上述兩種情況,其實十分普遍。即使在安全制度與管理工作都很到位的情況下,也會出現。
兩段感言,讓我們看到,光靠制度和管理,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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