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大都掛在墻上、記在本上,可謂一應俱全;各崗位人員安全職責也高掛在顯眼位置,職責清晰完善,無懈可擊。職責明確本無可厚非,但是否將安全責任落實在工作中,這需要用實際來檢驗。
安全工作規程、檢修規程及運行規程,每年都會定期組織考試,員工的考試成績都能達到較好水平,絕大多數員工對規程熟記程度已達到滾瓜爛熟,規程的每條每句都能一氣呵成。
而在實際工作,員工則充分發揮“聰明才智”,變通執行安全規定,明知故犯者有之,置若罔聞者有之,一錯再錯者有之,給安全工作帶來許多不利影響,甚至造成無法挽回的經濟損失。
安全生產中只有落實好各級安全責任制,安全才有保障。這就要求各級人員要身體力行的去執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切實行成自我約束、自我監督機制,明令禁止的行為堅決不予出現,對待安全工作就要有鐵面孔、鐵心腸、鐵手腕,要始終保持“嚴、細、實”的工作作風,狠抓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只有層層落實,環環相扣,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安全工作才能做到無懈可擊。安全責任不僅要掛在墻上,記在本上,最重要的是要記在心里,落在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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