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核電安全問題一直深受國際社會關注。事實上,核電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隱患大多來自于人為因素,受核電企業管理中經理人和員工的職業道德因素的影響較為深遠。文章引入經濟學領域中道德風險的概念,分析了核電安全管理中道德風險的產生,以防范其可能產生的危害。
關鍵詞:核電;安全;管理;道德風險;防范
核電作為一種清潔、經濟的能源,具有巨大的價值,但由于核燃料的放射性,因而核電安全問題一直深受國際社會關注。事實上,核電主要安全隱患,大多來自于核電企業管理中經理人和普通員工的道德因素。故在此引入道德風險概念,分析和思考核電安全管理中蘊含的道德性問題。
一、核電安全管理中道德風險概念的引入
伴隨著核電技術的發展和核電設施安全性能的提高,從技術角度而言,核電的安全性是有保證的,在目前,核電安全運營來中的安全問題主要是人因問題。在相關機構的調查分析可以看到,人因事件超過核電站事件總數50%,人因失誤成為核電站事故最主要的誘因之一。在這里,應當考慮到核電企業安全管理中的道德風險問題。
道德風險是指:“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益時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動”。企業面臨的道德風險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因素為兩個方面,即企業外部面臨的道德風險和企業內部管理引發的道德風險。其中企業外部面臨的道德風險主要是:故意提供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和服務、轉嫁責任和經營風險、逃避債務、不守信用、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和來自顧客方面的道德風險;企業內部的道德風險主要包括:企業經理人的道德風險和普通員工的道德風險兩個層面。
二、核電安全管理中道德風險的產生
我們論及的核電企業道德風險僅限于企業內部來談,其道德風險主要產生于經理人和普通員工之中。
(一)由核電企業經理人引發的道德風險
核電企業的經理人管理大致分為三個層次,即最高管理層管理、企業中層管理和基層管理部門負責人管理。每一層次管理人員的道德觀念和行為都有可能引發道德風險的產生,進而對企業安全造成危害。
首先,最高管理層在核電企業的發展過程中,需要優先考慮到的是核電企業發展中安全因素。核電企業因其自身存在的特殊地位,獲取企業利潤最大化已經不能成為企業運作的首要目的。當遇到安全和生產之間出現矛盾時,如果最高管理層對安全管理缺少足夠的責任感時,核電安全風險就產生了。最高層管理者支持安全的行為需要在員工中充分表現出來,他們的示范作用可以帶動整個核電企業安全工作的發展。如果其安全責任觀念不強,則其他員工在操作過程中,也會有意無意地效仿,最終影響核電安全。
其次,企業最高層和中層在用人和對人的態度方面,將對核電企業的安全運行產生重要的影響。如果這些管理者在選拔人員過程中,為個人非正當私欲的滿足,而采取非公正的提拔方式任用人員,就會在整個核電企業內部造成員工的不滿和消極情緒,進而將情緒帶入工作,使人為因素導致的安全事故機率增加。而在對人的態度方面,如果最高層和中層管理者在制定和執行企業管理制度的過程中,以“人性是自私的”為假設前提,認為員工都是不遵守紀律的,采用嚴厲控制,高壓監視的方式來管理企業,就會使員工在精神上沒有歸屬感,從而在操作過程中缺乏足夠的責任感,使人因事故的發生機率大大增加。
再次,基層管理員更須有嚴謹的工作方法和認真的工作態度。基層管理人員,是整個核電企業的安全運作的中堅,他們的職責是:明確責任分工,安排和管理核電生產,審查和監督操作人員工作。如果他們在工作中麻痹大意,責任心不強,在事故發生前,不認真檢查督促工人的工作,在事故發生時,沒有做好應急措施,事故發生后,隱瞞和推卸責任,勢必會將整個核電企業的安全風險提高的不可想象的位置。
(二)由核電企業的普通員工引發的道德風險
大量的人因問題分析可以看出,普通員工不按規定的程序操作是導致安全問題的最主要原因。而普通員工不按規定程序操作導致安全生產風險增加的主要原因具體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員工對于企業安全制度的重視程度不夠。目前大多核電企業都有工作前會議制度,它是工作進行前,員工了解下一步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潛在風險及其預防措施安全保障的重要環節。如果員工不能做到認真參與,可能導致在操作過程中出現失誤和錯漏,而每一項小的操作錯漏都可能導致整個核電設備運行的不正常,導致安全風險的提升。
其次,員工操作運行的不保守。核電工作不同于一般性的工程操作,需要采取保守原則。在不確定設備是否能夠安全運行的前提下,一定要停止操作,上報檢查后才能進行。但在某些情況下,為了節約時間和完成任務指標,員工可能違反既定的操作程序,采用一種較為冒險的方式進行生產,這樣對于核電企業來說是極具風險的。
再次,員工情緒因素導致的風險轉嫁。各種壓力都會影響到員工的情緒,如果員工個人不能很好地調節,將消極的情緒帶入工作,就會影響工作效率,增加失誤的機率,情緒的把握是體現個人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具有高度責任感的核電企業員工必須將情緒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
三、核電安全管理中道德風險的防范
現代企業管理的相關經驗表明,道德風險發生雖然無法完全避免,但通過進一步加強核電企業的職業化管理,可以實現核電企業道德風險的控制防范。對于加強核電企業的職業化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員工自律意識的加強和安全文化的深人開展這三個方面的內容來實現。
(一)監督管理制度的完善
監督管理制度的加強是完善核電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職業化管理最為基礎的方面。核電企業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須體現核電企業自身的獨特性,即必須將安全放在第一位。企業管理程序的設置、組織機構和運作模式的進一步加強,需要嚴格遵守國家核安全法規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的核電廠安全穩定運行的各類程序,事故應急措施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的基礎上,核電企業還需要結合現代企業管理的先進經驗,加強道德激勵制度的建設。道德激勵制度是指:允許核電企業人員通過正確的方式方法獲得自身和企業的共同利益,使企業的整體安全價值取向一致制度安排,其目的是努力使企業的整體道德風險轉化為員工的個體道德風險;經濟學方面對于道德風險的研究表明:道德風險與個體行為成本存在某種正比例函數關系—道德風險越高,敗德行為者越多,個體行為成本也就越高。
核電安全方面的道德風險,所涉及的個體行為成本不光包括財產,還涉及到人們的生命和生態環境的因素。因此,員工承擔個體道德風險是合理的,相應的道德激勵制度就是通過對遵守安全道德義務的給予合理的支持和鼓勵,違背道德義務的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處罰,這種明確的調節手段使企業真正形成公正合理的安全道德機制,使核電企業勇于承擔個體道德風險,從而降低核電企業道德風險總體發生的機率,進而為核電安全提供科學穩定的內部道德環境。
科學合理的道德激勵制度安排可以更好地維護企業道德觀的有效建構,而這一制度的科學制定和健全,實質是針對核電企業的安全管理要求,從“利”入手,通過合理的利益引導,向核電安全價值觀這一“義”不斷滲透的過程。只有這樣,才能明確核電安全價值理念,真正提高核電企業人員對于安全方面道德下滑的自我約束能力。
(二)員工自律意識的加強
1981年,日本敦賀核電站的現場操作人員因疏忽大意導致的安全事件。使日本核電株式會社被迫停業,并對社會產生了較大的負面效應。在此次事件中雖然企業的管理層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其主要責任在于進行具體操作的普通員工責任心不強,自律意識淡薄。
自律在倫理學上講,是指個人對于自身行為的約束,本質上說,自律是對法律無法進行監管的情況下,對違反道德準則的做法或行為進行自我監管,以處理政府或組織無“法”處理的違反法律和相關規則精神的行為。核電企業的相關管理制度雖然能夠有效使監管者對于一些員工的行為進行合理的約束,但作為剛性的管理制度本身,不能有效地解決企業管理的全部問題,過分嚴格的管理,會使員工的勞動積極性和創造力受到限制,使企業和員工之間形成互補信任的不良后果,因此,對于員工安全操作過程中,除了有效的制度約束,也需要員工的自身道德來支持和維系。
企業自律意識的培養,可通過在借鑒其他成功企業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于安全工作的相關教育來實現。如在安全工作回憶中,強調克服員工在工作中隨意性,加強職業自律,樹立良好行為習慣表現。出現操作疑問時,及時同其他相關人員溝通,養成科學的工作規范和行為習慣,企業在強化安全意識過程中,要通過定期的培訓和教育,靠日積月累的強化和激勵,以期最終將自覺安全生產滲透的企業員工的工作中。
(三)核電企業安全文化的深入
現代企業職業化管理經驗表明,只有企業真正形成與之相適應的企業理念和企業文化,才能使相關的科學管理制度得到更好的維系,對于核電企業的安全職業化管理而言,安全制度的構建和完善事實上只是最基礎的方面,因為在制度性規范的壓力下,企業某些人員或許是被動的接受企業關于安全方面的道德要求。但是在一些情況下,在人為或其他因素干預安全制度的正常實施時,企業人員也可能從制度層面逃逸出來,違背核電企業本身良好的道德理念,形成個人或群體性的道德風險。因此,只有通過不斷培養核電企業人員自我約束能力,使被動的制度限定,變為主動的自我遵從,將核電安全的道德需求真正的深入到企業人員的內心,才可以將道德風險在核電企業內部控制在最低的程度。這個方面的形成就需要通過構建起核電企業的安全文化來實現。
安全文化的概念,提出于20世紀80年代的國際核工業領域,在1986年切爾諾貝利事故的最后一次審議會上,國際原子能機構首次引入了“安全文化”的術語,旨在強化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核電的安全運行水平。而其基本的內涵就是指一切從事于核電廠安全有關活動的人員的特征以及高度責任心。這種特征和高度責任心表現在:核安全的一切問題都應因其重要程度而獲得優先考慮。所謂“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原則即是安全文化所倡導的安全原則的濃縮。安全文化的實質是建立一套科學而嚴密的規章制度和組織體系,培養全體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良好的工作習慣,在整個核電廠內營造人人自覺關注安全的范圍。
真正形成核電企業良好的安全文化需要從精神文化領域里發掘,重點是提升道德意識,統一安全價值觀念,激發員工安全工作熱情和創造能力,讓核電企業的每一位員工都自覺自愿的為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和發展而奮斗,形成企業的道德凝聚力,為企業的安全發展提供不竭的推動力。這首先需要給予核電企業每一位員工以人性化的關懷,尊重人員,關心和愛護人員,使其對企業產生歸屬感。之后,通過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學習,引導人員實現對安全生產的道德自覺性,增強人員的榮譽感和道德進步需求。從而把整個核電企業的人員塑造成安全道德觀念的自覺維護者和踐行者。只有當安全道德觀真正滲透到每個核電企業人員的精神層面,核電企業安全方面的職業化管理才能達到應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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