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花園城二期工程
事故時間:2005年8月28日9時40分許
事故地點:深圳市南山區
事故類別:起重傷害
傷亡情況:死亡l人,于××,男,的歲,江蘇省人,抹灰⊥
1.事故經過:2005年8月28日,花園城二期工程施工現場, 作業人員用塔吊吊運加氣砼塊,當時使用的吊斗呈槽形,一側無封口。約9時40分,吊斗在接近二層卸料平臺(高度約8米)處發生傾斜,塔吊指揮命令司機停機,因慣性作用,一砼塊從吊斗無封口一側掉落,擊中正好經過此處的于××頭部,于××所戴安全帽被砸裂,頭部嚴重受傷死亡。
2.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1、吊斗一側無封口,存在安全隱患。
2、碼磚超過吊斗頂面邊緣,致使砼塊散落。
間接原因
未按安全要求進行起重吊裝作業。塔吊指揮對不符合要求的吊裝物未予以制止。
作業區域布置不合理,砂漿轉運區位干塔吊吊物下方,且未設置防護棚。
現場檢查不到位,違章行為未得到及時制止。
3.事故教訓
起重吊裝作業應使用符合要求的吊斗,吊物必須裝載平穩,防止墜落。
安全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現場的安全狀況,及時發現違章作業,及時制止。
禁止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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