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08日,秦源218裝載煤炭720噸由涪陵至郝穴。4月12日2120時,在郝穴水道北岸方趙家臺水域岸邊(中游航道里程430.8公里)停靠過程中觸礁。當時未發(fā)現第二艙右舷破艙進水。至13日發(fā)現后,進行自救,0850時施救失敗,船舶傾覆。船上6人全部獲救,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7.15萬元。
(一)船舶及船員概況
船名:秦源218,國籍/船籍港:中國/云陽 ,船舶種類:干貨船,總長/寬:53.05/8.5米,水面以上高度:10 米 ,總 噸 503,凈 噸:296,B級參考載重噸:748,載貨種類/噸:煤/720,船舶吃水:2.5米,主機種類/千瓦 柴油機/151.6,建造/改建時間:1993年5月/2003年9月。船舶最低配員/實際配員:5人/6人
潘勇平,男,34歲,三等船長,適任證書號碼:512301197402218835,有效期至:2009年10月10日,核定航線:重慶—安慶。
秦廷榮,男 ,35歲,三等駕駛員,適任證書號碼:512301197308268836,有效期至:2010年9月29日。
況敬田,男,45歲,三等輪機長,適任證書號碼:512301196309141496,有效期至:2009年8月16日。
秦維,男,22歲,水手,服務簿編號:3202223。
況守貴,男,44歲,機工。
吳國禮,男 ,55歲,炊事員。
(二)船舶所屬公司情況
船舶所有人 :付祖章,地址:重慶市云陽縣雙江鎮(zhèn)龍溪村12組。船舶經營人:渝海輪船有限責任公司,地址:重慶市云陽縣雙江鎮(zhèn)濱江路。代理人:秦廷智,地址:重慶市涪陵區(qū)江北二渡村7組,電話:13896638228
(三)事故發(fā)生時水域的水文、氣象、通航環(huán)境情況
事故地點:郝穴水道方趙家臺水域,長江中游航道里程430.8公里。
4月12日,沙市水位:1.12米,天氣:陰有陣雨,東南風2—3級,能見度1000米。4月13日,沙市水位:0.77 米,天氣:陰轉多云,東南風2—3級,能見度1000米。
事發(fā)方趙家臺水域附近,航標信號顯示正常,北岸有護堤塊石,水流平緩。
(四)事故搜救情況
13日0704時,郝穴執(zhí)法大隊接到秭歸998報告后,調集眾興8號工程船和事故水域附近的秭歸998、渝海518協助施救。0850時施救失敗,船舶傾覆,郝穴航道站在沉船處設置標志。4月20日,對沉船進行打撈,4月27日,沉船打撈出水,5月1日秦源218由長宏18拖帶至宜昌,5月3日抵達宜昌潘家河船廠修復。
(五)事故損失情況
此次事故無人員傷亡,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7.15萬元。其中貨物全損,煤炭720噸,價值30萬元。船舶打撈費8萬元,拖帶費0.8萬元,船舶修理費8萬元,船員衣物損失0 .35萬元。
(六)事故經過
2008年4月8日2120時,秦源218輪載煤720噸(船舶簽證簿上記載載煤500噸)自涪陵烏江碼頭發(fā)航下駛。4月12日2000時左右抵達郝穴,擬靠在長河碼頭長宏18號船外檔,長宏18號不同意,2120時當班駕駛潘勇平將船上提至67—3號岸標下200米處微車抵坡,船頭距岸7—8米遠時,無法靠攏,在抵坡過程中,船員聽到兩聲擦碰聲,潘勇平又倒車將船倒出,拋錨靠重載煤船秭歸998外檔。2130時停車,經檢查錨鏈后,潘勇平要6名船員全部休息,未安排人員值班,也未查艙。
13日上午0610時左右,船上炊事員吳國禮起床發(fā)現船頭上水約1公分,叫醒了全船船員,船長潘勇平通知輪機長況敬田開啟副機,準備抽水,派人檢查船舶進水情況,發(fā)現船舶艏尖艙未進水,大貨艙已灌滿水,潘勇平隨即通知況敬田合車,命令大副秦廷榮搶灘,大副秦廷榮要內檔的秭歸998松開錨鏈向后下移,讓開檔距后,秦廷榮正舵滿車,提過秭歸998船頭后,右舵20°,雙進滿車抵坡,在搶灘過程中船員來不及起錨。況敬田涉水上坡拴好鋼纜,返回船上后到機艙開啟副機。潘勇平試圖用棉絮將密封艙蓋堵住,未果,其它人員在船頭用鐵鍬將煤掀入江中,秭歸998船上5名船員乘交通艇帶著潛水泵準備幫助秦源218搶險,因秦源218船上無380V電,秭歸998船上人員返回本船。0704時,秭歸998船長冀學祝向海事部門報警。
江陵海事處郝穴執(zhí)法大隊接警后,立即調派海巡31418趕赴現場,同時調集正在事發(fā)水域附近的工程船眾興8號、秭歸998協同施救。0730時,秭歸998欲靠在秦源218左舷,但此時,秦源218船體已向左嚴重傾斜,機艙左前門處已開始上水,有下沉危險,秭歸998只能提車在秦源218左舷游移,0800時左右,船長潘勇平看到船舶有下沉危險,施救無望,通知棄船,船上6人乘渝海518船的交通艇上岸。眾興8號自碼頭上駛,0830時,靠秦源218右舷,系好鋼纜,抓斗抓了一下,秦源218輪迅即向左傾斜,整個左舷三分之一已沒入水中,并加速向左側翻, 0850時,秦源218向左傾覆江中。
(七)事故原因及分析
經過施救現場觀察、詢問當事人了解情況,對沉船進行現場勘查,導致秦源218輪沉沒的直接原因是船舶在2008年4月12日2120左右停靠中,觸礁導致船舶第二艙右舷破洞進水,經過近9 個小時,才被發(fā)覺,錯過了施救時間,在施救過程中,船舶始終未抽水,船舶失去浮力,受錨鏈拉力和左舷水壓力共同作用,船舶向左傾覆。
危局形成:12日2130時,秦源218拋錨完畢后,船長潘勇平沒有對停靠過程中發(fā)生的輕微響聲加以關注,未安排人員查艙,也未安排人員值班。至13日0610時方才發(fā)現船頭甲板上水,此時進水已經有9個小時,整個第二艙已灌滿水,由于船舶水密艙不水密,第二艙進水后,通過橫艙壁向其余艙滲水,船艏貨艙圍壁左右兩舷艙口也開始進水,駕駛員秦廷榮沖灘后,一方面錨鏈未絞起,導致船舶受錨鏈拉力向左傾斜,另一方面,船艏右舷擱在岸邊,形成船舶左傾之勢,船舶左舷通風筒也開始進水。加之船舶始終未開啟潛水泵抽水,船舶在失去浮力后,受到外力作用,最終導致向左傾覆。
結論:秦源218輪2008年4月12日2120時停靠岸邊過程中觸礁,造成右舷第二艙兩個破洞,是導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船舶錨泊后,未安排人員值班、未查艙,導致船舶大量進水,延誤施救時間,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船體存在缺陷,船舶第二橫艙壁不水密是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施救措施不當,始終未排水,也是導致船舶傾覆的原因。
(八)事故當事人責任認定及處理意見
秦源218船長潘勇平未履行崗位職責,船舶停靠過程中聽到有異響后未安排人員查艙,船舶錨泊后也未安排人員值班、在施救過程中措施不當,應對此次事故負主要責任。船舶第二橫艙壁不水密,該艙進水后導致其它艙相繼進水,船舶穩(wěn)性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應對此次事故負次要責任。
擬對責任船員潘勇平給予暫扣適任證書三個月,違法記分10的行政處罰。繪予事故船舶罰款捌仟元整的處罰。
(九)安全管理建議
本次事故從觸礁到船舶傾覆有十個小時的時間,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教訓是極為深刻的,特提出以下建議:
(一)船舶經營人要切實加強對掛靠船舶的安全管理,真正建立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二)船舶實際經營人應認真履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選擇適任船員,加強在船人員的教育,提高船員的責任心。
(三)有關管理部門應加強夜間對停泊船的巡航檢查力度,規(guī)范船舶停泊秩序,加強對船員履職情況的檢查及考核,加強對船員實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