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經過
2004年4月22日上午9時許,集中村衛星組村民曾某和袁某夫婦2人到自家責任田抽水灌溉。電源接線點與抽水處相距約300 m,曾某用2根200m截面為4mm2的陳舊單芯鋁導線與100m電纜連接。但電源接頭處和抽水機處均未裝設開關及保護裝置。電源接通后,水泵抽不上水。于是曾某便叫妻子袁某在水泵處守候,自己穿一雙拖鞋,用驗電筆帶電查線。當查至距電源點約50m的地方時,導線上各有一接頭相距約2cm,接頭上簡單包扎了膠布,但導線接頭均有導體外露且潮濕現象。曾某拿起電線時,裸露導線的接頭不慎觸及左胸部,當即倒在田中。
一過路人見曾某倒在田中,馬上跑去扯下電線,并大聲呼救。袁某聽見呼救才知道丈夫被電擊,也馬上跑到出事地點呼救。等醫護人員趕到現場檢查,發現曾某心跳呼吸均無,立即組織人員將曾某抬到路邊,采取胸外按壓和口對口人工呼吸措施急救。堅持約15min,搶救無效,曾某死亡。
2 事故分析
2.1 私拉亂接,掛鉤用電,安裝維修不請電工是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2 盲目操作,不按有關規程規定,既使用不合格的破舊電線,又不安裝合格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和開關設備,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 教訓和預防措施
3.1 供電所應加大安全用電常識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特別要加強對客戶臨時用電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客戶安全用電意識。
3.2 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嚴肅處理私拉亂接等各種違章用電。
3.3 切實落實防止電擊事故發生的技術措施,安裝并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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