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經過
2002年7月21日,上海某建設實業發展中心承包的某工地上,水電班班長朱某、副班長蔡某,安排普工朱某、郭某二人為一組到工地4~5層開鑿電線管墻槽工作。下午1時上班后,朱、郭二人分別隨身攜帶手提切割機、榔頭、鑿頭、開關箱等作業工具繼續作業。朱某去了4層,郭某去了5層。由于操作不慎,切割機切破電線,使郭某觸電。下午14時20分左右,木工陳某路過東單元西套衛生間,發現郭某躺倒在地坪上,不省人事。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立即叫來工人宣某、曲某將郭某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2主要原因分析
(1)郭某在工作時,使用手提切割機操作不當,以致割破電線造成觸電,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項目部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嚴格,缺乏強有力的監督;工地安全對施工班組安全操作交底不細,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不力。
(3)職工缺乏相互保護和自我保護意識。
(4)施工現場用電設備、設施缺乏定期維護、保養,開關箱漏電保護器失靈,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