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發生時間及地點:
2007年8月26日凌晨2:45分冷鼓電捕配電室。
二、事件發生的經過:
8月26日凌晨2:50分,當班電捕操作工馮xx從冷鼓泵房出來進行巡檢,發現電捕配電室照明燈已滅,馬上過去檢查,當打開門時,聞到有燒焦味,立刻按緊急停車,但緊急停車鍵已不起作用,隨即按門鈴通知當班班長李#,李#隨即用干粉滅火器滅火。風機房控制室并用對講機報告主管陳1,陳1回來后和李#共同用滅火器滅火,這時當班調度長李2和電工也趕到了現場,火撲滅后,李安排切斷電捕電源(電源空氣開關已跳閘),關2#電捕煤氣進出閥門改走旁路。
三、事件發生的原因分析
2007年7月10日,丙班按正常程序倒用電捕,9:30分停2#電捕關閥門開1#電捕閥門,10:30左右,開1#電捕正常,12:30當班主管到電捕配電柜進行巡檢,進門后聞到有燒焦味,打開電捕配電柜門檢查時,發現1#配電柜第六個接觸器上線正在著火,隨即按下緊急停車健,停止電捕運行,通知電工到場進行處理。這次事件發生的時間較短,自開車到出現著火只有2個小時的時間,而且操作工在11:00和12:00在整點的巡檢過程中未發現問題,所以說真正出現發熱至起火的時間應為10:30以后到12:30之間。
8月26日事件發生后,由安全生產部匯同氣源廠計量站王站長和設備保障部電氣主任共同就此事進行了分析,經當班生產人員講述當時的經過,認為造成此次事件的直接原因為:
1、設計電源線及接觸器連線規格小(原設計為2.5mm2),電流較大,造成觸點溫度過高,引起著火。
次要原因:
1、操作工巡檢不到位,巡檢時未及時發現電柜內接觸器溫度高、冒煙、著火情況;
2、值班電工巡檢不到位,值班電工每班只巡檢一次,出現事故隱患后不能及時發現。
四、事件造成的損失:
此事件發生后,由廠家對所發生事件設備進行了更換,全部費用為:7035元。其中修理費為2000元,其余5035元為材料、配件費用。
五、對相關人員的處罰:
經研究決定:對當班操作工、當班電工各處罰當月考核獎,當班主管處罰100元,調度長處罰50元,電工儀表主任各處罰50元
六、整改措施:
根據此次事件的原因分析,制定出以下條整改措施:
1、1#配電柜內第六至九接觸器上下電源線換成較大規格(改為4mm2),2#配電柜內接觸器電源線全部換成4mm2;
2、加強操作工與電工的巡檢力度,操作工要保證每小時定點巡檢到位;電工在巡檢時重點對容易產生高溫的部位進行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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