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7日9時許,淄博方中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火災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輕傷,直接經濟損失56.8萬元。
淄博方中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高青縣高城鎮經濟區工業園內,注冊資本300萬元,公司現有員工20名,主要生產聚氨脂彈性固化劑(從2008年4月停產至今)。2010年11月27日9時許,該公司在企業搬遷、設備安裝期間,安排兩名職工到原料倉庫氣割廢棄鐵板時,高溫鐵渣引起過硫酸鉀包裝編織袋燃燒,導致過硫酸鉀遇高溫明火燃燒,引發火災事故,造成現場作業和滅火救援人員2人死亡,2人輕傷。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公司職工違章操作,在不具備特種作業操作資格,沒有按照動火作業規程做好現場清理的情況下違規作業;職工現場救火時,消防安全意識薄弱,缺乏基本的逃生常識,被困火場,導致吸入性窒息死亡。
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是:淄博方中化工有限公司重生產輕安全、安全管理不到位、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特別是動火作業制度執行不嚴,安排無特種作業操作資格的職工進行氣割作業;未定期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員工安全意識淡薄,盲目施救;未對儲存倉庫進行危險危害因素分析,對過硫酸鉀的危險特性和施救措施認識不足,在違反動火作業制度的情況下,違章指揮職到易燃區域使用高溫明火進行氣割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