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00年11月15日,焊工在歐亞商都二期工程10層倉庫違章動火焊割,電焊熔珠濺落在商品的可燃包裝物上。16時許,在無人檢查施工現場的情況下,所有人員全部撤離。遺留下的火種漸漸陰燃可燃物,22時許當有人發現時,火災已經處于發展蔓延階段。
火災損失,過火面積5222平方米燒毀9層、10層倉庫中的大部分庫存電冰箱和洗衣機等商品,直接財產損失864.5萬元。
事故原因及教訓:
火災原因,火災系焊工違章焊割,電熔珠濺落在商品的可燃物上引燃所致。主要教訓,安全管理教育不嚴。值班人員和更夫檢查不到位,報警不及時,貽誤滅火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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