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時間:1995年12月13日14點30分
事故發生地點:某機車車輛機械廠精鑄新廠房真空熔煉工部
事 故 類 別: 高處墜落
事故起因物: 起重機械
事故原因分類:違章作業
傷 亡 情 況 :重傷2人,輕傷3人
一、事故簡要經過:
機修車間承擔安裝精鑄新廠房真空熔煉工部XL型2T電動單梁吊任務。13日13時許,機修車間總調度韓甲帶領起重工及鉗工將單梁吊機運到真空熔煉工部準備安裝。
開始,起重班班長白某指揮卷揚機司機馬甲將單梁吊起吊到預定位置,由鉗工于、李、韓乙、馬乙四人將單梁吊左端安裝固定在軌道上。之后,鉗工于、李、起重工馬丙爬到右側腳手架上,和已在右側的鉗工鄧、張一起安裝單梁吊右端。安裝時發現單梁吊右端距離軌道安裝位置還差 300mm 左右。鉗工李便把一條棕繩穿過屋頂水泥梁,一頭拴在單梁吊右端上,李使勁往上拽,于等人用手往上抬,未抬動。
這時,起重工馬丙提出用卷揚機“點動”起吊配合就位的建議,其他人均未發表不同意見。于是起重工馬丙就站在腳手架上發令“點點兒”,卷揚機司機馬甲便按口令進行“點動”操作。“點動”兩次后,單梁吊右端還距軌道 50mm 左右,這時馬丙又發出第三次“點動”口令。當第三次“點動”后,忽然聽到“嘭”的一聲,栓在屋頂水泥梁上固定滑輪的鋼絲繩突然拉斷,緊接著單梁吊右端掉下,將右側腳手架橫向砸塌近4米左右,致使站在右側腳手架上的鉗工于、李、鄧、張和起重工馬丙五人從6米高處墜落到地面。
車間立即把5人送往職工醫院搶救。診斷結果:鄧“中型開放性顱腦損傷,左顳頂實質內血腫,蛛網膜下腔出血,左顳骨骨折,顱底骨骨折”;馬“左肱骨骨折,腰 3-4 左側橫突骨折,左撓骨下端裂紋骨折”,構成重傷。于、李、張分別為不同程度挫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根據現場調查和理論計算,卷揚機平均卷揚速度為 8米/分,每次“點動”實際提升高度為 134mm,兩次“點動”后,原距安裝位置300mm左右的空間只差 40—50mm 左右,當進行第三次“點動”起吊時發生起吊過量,造成鋼絲繩拉斷。這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起重班接到安裝單梁吊任務后,沒有研究具體安裝方案并制定出可靠的防范措施,到達現場后又沒有進行明確分工,安裝完左端后,右端距軌道 300mm 左右時,使用卷揚機提升屬技術處理失誤,是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從事高處作業人員鄧、于、李、張、馬等未佩戴安全帶、安全帽等和采取其他安全防護措施,違章作業是這次事故的另一間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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