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及概況
某商住2號樓,由某建安公司承建,該公司為二級資質,工程面積2400m2,結構類型為磚混6層,工程開竣工時間: 1998.11至1999.6。
1998年12月29日上午,根據現場項目部工作安排,4名瓦工負責抬運六層屋頂空心樓板,11時10分左右,當抬第27塊空心樓板時,前杠毛竹杠突然脆斷,導致抬前杠的2名瓦工墜落至六層樓面,樓層高度為2.68m,一名瓦工彭某頭顱著地,經搶救無效,于當日11:30分死亡,另一名腿部受輕傷。直接經濟損失9萬元,間接經濟損失約3萬元。
事故原因分析
造成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毛竹杠的大小頭直徑不符合標準要求,從而導致毛竹杠突然脆斷,安全帽的佩戴又不正確。安全管理不力,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不細,工人的安全意識不強。造成這次死亡事故的間接原因是該施工現場對全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抓得不夠。
事故教訓
該事故的發生,主要是現場操作工人違反規定,思想麻痹,未正確佩戴好安全帽,缺少安全常識。同時也反映了該項目部在管理上特別是在選用操作工具上有疏漏。為了防止類似事故發生,應加強對職工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提高職工自身安全防范意識,并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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