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3年2月28日上午9時30分,某井用30噸不壓井裝置進行不壓井帶壓起鉆作業。當時井口壓力控制在5.2Mpa,在起第一柱(即最后一柱)中間一根單根的下半部分時,鉆鋌開始向上打滑,此時,關下卡瓦(固定卡瓦),使上下卡瓦都處于關閉狀態,但由于卡瓦之上的鉆鋌長度較長,卡瓦之下的部分則較短,加之鉆鋌的柔性又小,于是鉆鋌上部(卡瓦之上)處于自由(可以左右晃動)狀態,使兩半卡瓦的一半沒有卡緊,造成鉆鋌向上沖,使鉆鋌位于鉆臺與井架之間,鉆頭高出鉆臺1m左右,但未沖出不壓井起鉆裝置的下卡瓦。
鉆鋌上滑發生后,所有人員迅速撤離。在撤離過程中,肖某手抓鉆臺欄桿,不慎手滑落,掉落地面造成腰部受傷,周某從鉆臺(約4.5米)跳下時,使腳后跟鑌骨受傷。
二、事故原因
1、卡瓦失效:不壓井裝置的卡瓦沒有卡緊,而沒有卡緊的可能原因有:(1)鉆鋌外徑磨損變小;(2)卡瓦牙磨損;(3)起至最后一柱鉆鋌時,卡瓦之上的鉆鋌長度較長,卡瓦之下的部分則較短,加之鉆鋌的柔性又較小,于是鉆鋌上部(卡瓦之上)處于自由(可以左右晃動)狀態,使兩半卡瓦的一半沒有卡緊。于是在井內壓力的推動下,使鉆鋌打滑。
2、沒有制定該情況下的應急預案,致使突發情況發生時現場人員行動盲目。
3、未配置鉆臺逃生滑道。
三、教訓及防范措施
1、不壓井起鉆鋌時,不壓井裝置固定架下增加兩副安全卡瓦。
2、考欠平衡鉆井起鉆至最后一柱時,采用起單根的方式。
3、卡瓦牙由兩片式改為四片式,提高卡瓦的可靠性。
4、配置鉆臺逃生滑道。
5、制定各種突發實踐應急預案,并進行培訓和演練。
6、加強培訓,提高員工自救和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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