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6 月8 日, 某建設公司在承建某水電站建設施工中,一名在高處作業的施工人員, 由于疏忽大意, 不慎從高處墜落,并且擊穿安全網墜地身亡。
事故經過:
6 月8 日白班, 某水電建設公司二處五隊職工張某某, 隨同本班在水電站工地廠房1 號機變壓器室下游外墻( 距地面高19. 6 m) 施工, 負責在馬道上運送裝修用的砂漿。9 時左右, 在運送砂漿的過程中, 當張某某將灰桶內的砂漿倒入放在馬道板上的灰斗時, 由于傾倒時用力過猛, 身體瞬間不平衡( 因上班遲到, 未系安全帶就登高作業) , 側翻墜入張掛在距馬道板外緣下端4. 9 m 的安全網中。由于自由下落加速度的沖擊, 安全網被擊穿, 張某某墜落在19. 6 m 高差的平臺上。因頭部先著地, 受傷過重, 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分析:
造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是張某某上班遲到, 精神緊張,未系安全帶就登高作業; 在運送砂漿過程中, 精力不集中, 安全意識淡薄, 思想麻痹, 結果釀成事故。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一是安全監督檢查不嚴格, 張某某上班遲到、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 都屬于嚴重違章行為, 卻沒有及時得到糾正。二是安全網被擊穿, 說明該產品低劣, 存在質量問題, 在購買和張掛時, 缺少安全部門的嚴格檢驗。
事故教訓與防范措施:
在這起事故中,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是張某某高處作業時違反規定未系安全帶, 作業時精力不集中, 安全意識淡薄。造成事故的間接原因, 是安全管理不嚴格, 安全網存在質量問題。如果只強調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就很可能將這一事故作為十分偶然的事故來對待, 在事故分析中過多地指責張某某個人的不安全行為。假設這樣做, 就欠缺實事求是, 欠缺公正客觀, 因為施工人員不安全行為的形成, 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安全管理水平, 取決于平時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一是對不合格的安全網收回退庫, 追究廠方責任; 今后在安全網張掛時,應緊靠馬道板邊緣, 避免自由落差對安全網的沖擊。二是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嚴格各項規章制度, 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及時糾正, 嚴重者必須給予處罰。三是教育施工人員做好自我防護, 未系好安全帶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 嚴禁登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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