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一)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懷生,該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營業證號為410581100001297(19—21),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為(豫)JZ安許證字[2005]060046-19,主項資質等級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壹級,證書編號為A10581100001297,單位地址位于林州市開元區振林路北段。2011年6月30日,與瑞泰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安泰小區二期經濟適用房(配建廉租房)項目6#、12#樓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該公司安泰小區項目部經理為劉運吉,現場負責人苗增軍,2011年7月開始施工,是事故發生單位。
。ǘ┪浒彩腥鹛┓康禺a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橋,為有限責任公司。住所位于武安市體育路南陽光小區,營業執照130481000000382。2013年6月30日瑞泰房地產開發公司將安泰小區二期經濟適用房(配建廉租房)項目6#、12#樓建設工程承包給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安泰小區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130481x11022,建設地址位于武安市西環路西、向陽路北。
。ㄈ┖颖兵櫶┕こ添椖孔稍冇邢薰。法定代表人王宏,營業證號為1304000000006801 2/8,有效期1998年2月13至2028年2月2日。企業地址為邯鄲市叢臺區495號中道大廈13座26層,2605、2603、2611、2612。經營范圍含工程監理,2011年6月30日與瑞泰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援過程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3年11月3日上午,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安泰小區6#樓施工現場負責人苗增軍,安排班長張永平負責對6#樓外墻進行粉刷,張永平安排四名粉刷工進行作業,要求粉刷時使用吊籃。14時30分左右,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外墻粉刷工張雪亮等四人開始施工,15時左右,張永平發現外墻粉刷工張雪亮正在使用吊繩作業,已粉刷到第十層。隨即上樓阻止,當其走到一樓時,吊繩突然從12-13層處斷裂,張雪亮佩帶的安全帶與防護繩未能卡緊,導致張雪亮從高空墜落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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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平看到這一情況后立即向120打電話求救,同時向現場負責人苗增軍進行了匯報,約15時5分左右,120急救車和苗增軍先后趕到現場,醫護人員將張雪亮移上救護車送往市醫院進行搶救,2013年11月4日2時許,張雪亮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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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雪亮磨損嚴重的吊繩違章作業,作業中吊繩突然斷裂,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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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業人員未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吊繩突然斷裂時,安全帶和防護繩未起到保護作用是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施工現場負責人未能及時發現、制止外墻粉刷工違規使用吊繩,是此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3.施工現場監理人員未能及時發現、制止外墻粉刷工使用吊繩作業,未能及時將停產令送達施工方,是此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4.安全管理不到位,現場監管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不到位,未能對外墻粉刷工的違章行為予以制止,是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5.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作業人員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因素缺乏辨識能力,施工單位未對外墻粉刷工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是此次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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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故是一起因違章作業引發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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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張雪亮,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外墻粉刷工,作業時棄用吊籃使用吊繩,違反操作規程,未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及設備,冒險違章作業,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鑒于其在此次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相關責任。
(二)建議公司內部處理人員。
2.苗增軍,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安泰小區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負責人,負責該工程的施工及安全管理。未能及時發現和查驗外墻粉刷工作業時違規使用吊繩,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撤職處分;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建議給予其上一年收入30%的罰款,計8280元。
3.張永平,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粉刷工帶班人員,負責安排人員作業及該班的安全管理工作,未能及時發現、制止違章作業,對該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用人單位給予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
4.李華峰,河北鴻泰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工程師,負責對安泰小區6#、12#樓建設工程的質量與安全進行監理。發現安全隱患后未能及時予以制止,對此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建議武安市住建局暫扣其執業資格證書3個月。
5.趙海平,河北鴻泰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工程師,安泰小區建設工程的質量與安全總監理負責人。接到現場監理人員報告后,未及時向施工單位下達停工令,對此起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建議由武安市住建局暫扣其執業資格證書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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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建議由武安市安全監管局給予林州八建工程有限公司10萬元罰款。
7.依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建議由武安市住建局責令河北鴻泰監理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五、應汲取的事故教訓及整改措施
1.林州八建有限公司安泰小區6號樓項目部應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加強對該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管,并舉一反三,對施工現場的事故隱患進行認真排查,防范類似事故發生。
2.林州八建有限公司安泰小區6號樓項目部要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加強企業安全管理,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3.企業要加強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對施工現場的各環節存在的隱患崗位排查并認真整改,保證安全作業的環境和條件。
4.加強職工教育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經審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由武安市住建局責令林州八建有限公司安泰小區6號樓項目部停產整頓,整改到位后,經住建局有關科室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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