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礦殘炮爆炸傷亡事故分析
2005-11-04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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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23日13時30分,廣西壯族自治區某硫鐵礦礦產實業公司3名礦工在785分段掘進5#工作面計劃打一排14個炮眼孔,由于鉆機方向角度控制不好,不慎鉆頭滑到殘眼處,導致殘藥爆炸,造成人死亡,1人重傷。
一、事故經過
1999年4月23日13時20分左右,羅某、朱某、趙某3名鉆工正把鉆機對向5#工作面中間打第一掏槽眼時,剛開機約2分鐘左右,發現有礦碴卡住鉆頭,鉆桿旋轉不正常。當時3人都認為礦碴卡住鉆頭是常有的事,沒有一人料到炮位含有殘余藥包,這樣羅某便指派另1名副鉆工朱某到6#井拿排碴鉤來協助羅排除卡住鉆頭的礦碴,但朱某剛走到6#面,還未拿來排碴鉤處理好炮眼口,羅某便同另1名副鉆工趙某繼續開機打鉆,結果瞬間鉆機氣腿突然搖擺移動,鉆桿與鉆頭方向角度失控,不慎滑到殘余的藥包處,引起爆炸。當時正在附近施工的當班10多名員工聽到爆炸聲后感到很意外,紛紛跑到出事點,可已見羅某與趙某身負重傷離開了事故現場。
二、搶救經過
公司總調度接到緊急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出事時間正好是13時30分,救護人員在13時45分把傷員送到井口,14時10分及時送到本礦衛生室進行急救,14時50分送到縣醫院外科搶救。公司董事長和副董事長接到報告后,非常重視,立即帶上現金趕到縣醫院交上押金并看望傷員,同時及時找醫院領導求援,要求醫院派出最好的醫生盡快臨床搶救。可是,當時正巧遇醫院院長更換,開會傳達有關事項,直到當天20時05分羅某才進手術室,23時10分手術完畢,23時15分送到病房。
羅某由于頭、面、眼、胸被碎礦砂沖擊,腹部有一處被礦砂嚴重打穿腸道,傷勢過重,到病房45分鐘后,即4月25日0時死亡。
趙某頭、面、眼、喉、胸部同樣受碎礦砂嚴重沖擊,喉嚨有一處被礦砂打穿,但傷勢比羅某較輕,經搶救脫離危險。
三、事故原則分析
羅某從事井下工作已有20多年。對井下各工種都有豐富的經驗,平時接受了良好的安全知識教育,是隊里的主要骨干,事故發生前所操作的鉆機是7655型(新購買的鉆機),性能良好,工作面照明、溫度、通風等一切正常。出事前公司分別在4月8日、20日普組織召開了2次總調度管理人員和井下各隊正、副隊長會議,專門強調安全生產有關內容,特別是對井下炮眼工進一步強調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并增加了井下巡檢員(共3名),專門負責對井下各隊、各工作面放炮的監督、檢查、協調和指揮。
1.羅某等3人在打鉆時的前一排炮是在當天9時整進行爆破。爆破后需用排煙時間約30分鐘才能進行出礦,每排炮礦量一般在15~17斗車左右,當班工人要排出一斗礦,一般需要時間18~20分左右,那么當班9名工人要排完那排炮的礦量需用大約5~6個小時才能完成。羅某需打的第二排炮應該在當天15時左右才能進行。可由于當時正值旱季,水源短缺,各隊需要打鉆的用水十分緊張,羅某在13時左右曾到過大水池看水量,認為水池里的水量還夠自己打完一排炮。所以,羅某便匆匆忙忙同2名副鉆工在13時20分左右到工作面進行打第二排炮。當時,由于枯水期生產用水供不應求,各隊鉆工爭水心切,心情爭燥,在工作面未排完礦和炮位沒有清理的情況下,就開機操作。
2.在打鉆過程中,羅某是主鉆手,朱某和趙某是副鉆手,當發現有碴卡住鉆頭時,羅某在還未處理炮眼口時,自己便與另1名副鉆手繼續開機打鉆。由于鉆頭被礦碴嚴重卡住,鉆桿旋轉不好,羅某便把鉆機左右搖擺,結果鉆機氣腿突然移動,鉆頭與鉆桿方向角度失控不慎滑到殘眼處,引起爆炸事故,這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3.由于該公司建礦20多年來,從未發生過這樣類似殘眼爆炸事故,放松了關于導致殘藥爆炸的警惕性,在工作面沒有檢查、處理好的情況下進行工作,所以才導致事故發生。
四、防范措施
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公司采取相應措施,加大安全力度,動用人力和財力對地面各車間、井下各個進路以及設備、設施等有關生產場所開展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并停產3天,管理人員和各隊正、副隊長、班長進行全面安全知識教育,經安全知識考試和業務考核合格后才準上崗,不合格者再組織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