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0年6月15日8時,四川省射洪縣某公社三大隊幸福水庫因違章駕駛致五硫化二磷汽車傾覆造成死亡5人,中毒9人,經濟損失18000元。
是日,該省三臺縣黃磷廠的1名駕駛員駕駛黃河牌汽車帶著妻子、兒子和侄子去重慶農藥廠送五硫化二磷,當車行至射洪縣某公社三大隊幸福水庫綿渝路125公里800米處時,因雨后路滑,車速過快,在轉彎時車翻至水庫引水渠內。某公社魚種場職工及農民等20余人見狀迅速趕赴現場搶救,因五硫化二磷遇水產生大量硫化氫氣體共造成13人中毒,其中駕駛員等5人因中毒嚴重而死亡,其愛人和8名社員經搶救脫臉。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駕駛員違反有關交通管理規則的規定,在雨天通過彎道時高速行車而導致翻車,并擅自在運載危險物品途中,讓妻、子等搭乘,擴大了事故的死亡人數。
2.有關領導違反有關交通管理規則的規定,在押運危險物品時,未安排熟悉處理危險品的人員押車。
3.參加搶救工作的魚種場職工和農民不熟悉五硫化二磷的性質,在搶救時未采取安全措施。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建立健全運送危險物品的規章制度,車隊設立安全員,加強安全管理,經常組織駕駛員學習有關危險品的性質及緊急處理措施。
2.在運送危險品時,選派熟悉處理危險品的人員負責押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