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12月23日下午4點20分左右,機修工李蒙歌在進行氣割作業中,乙炔帶突然從割炬后面的連接處斷開著火,造成其本人面部下顎部輕度燒傷的事故。
二、事故分析:
1、當時使用的乙炔減壓表,總壓表已壞,分壓表表針不能歸,已不準確,說明此表已不能使用,易造成高壓事故。
2、割炬后面的氣帶連接處有裂紋現象,管卡已無法卡緊,容易斷開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3、員工在氣割作業前,未能檢查氣割工具,沒及時發現隱患,造成事故。
三、防范措施:
1、以此事故加強員工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2、加強員工的特種工操作規程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知識;
3、加強工具管理制度,對一些存在有隱患的工具不允許使用,要及時調整更換;
4、開展事故案例學習活動,提高員工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處理意見:
1、李蒙歌在工作中,不能夠細心檢查工具,造成事故,鑒于是事故直接受害者,對本人進行批評教育;
2、機修班班長楊學義沒能落實工具使用管理制度,未及時發現隱患,負有工作不利責任,罰款100元;
3、車間設備主管楊義學,負管理責任,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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