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4月中下旬以來,繼4月16日重慶市天原化工總廠發生爆炸事故之后,國內連續發生多起涉及危險化學品的事故。19日,廣東省茂名市一私人煉油廠發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20日,長江江蘇省南京段一艘正在維修的油輪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吉林吉化集團公司一生產基地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北京市懷柔區中發黃金冶煉有限公司八道河冶煉廠發生氰化氫氣體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江西省南昌市江西油脂化工廠發生廢棄氯氣鋼瓶殘留氯氣泄漏事故,造成多人中毒。21日,浙江省臺州市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22日,浙江善高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24日,位于山西省運城市的中石化油庫發生火災事故。這些事故的發生既有設備陳舊老化的問題,也有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問題。
一、近期連續發生有關危險化學晶事故的原因分析
根據目前掌握的事故情況看,事故原因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安全投入嚴重不足。由于受前幾年化學品市場低迷的影響,化工企業經濟效益不好,資金緊張,安全投入不足,該更換、維修的設施、設備,沒有能夠按要求進行及時更換、維修,使化工生產裝置出現老化,帶病運行。同時,由于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一些企業原來位于郊外的企業現在處于繁華市區和社區中,周邊的安全防護距離已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整改難度很大,成為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如重慶天原化工總廠應在早些時候進行搬遷,由于資金等方面的原因,一直未能落實,最后導致慘劇發生。
2.生產裝置、設備老化,缺乏本質安全。化工生產過程常伴有腐蝕性介質,生產設備、裝置長期與具有腐蝕性的介質接觸,就會造成生產裝置、設備的老化,質量降低,加之維修和更新改造不落實,就很難做到本質安全。如重慶天原化工總廠是1940年建廠的老企業,直接引發此事故的液氯冷凝器已經使用11年之久,嚴重老化,也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3.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較低。企業的從業人員素質比較低,尤其在化工企業更為突出。因為前幾年化工企業普遍不景氣,效益不好,人才流失較大,無論是管理人員還是技術人員都比較缺乏。同時,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也不夠,操作人員最起碼的安全知識和意識都沒有。如長江南京段一艘正在維修的油輪發生爆炸事故,就是由于焊工違章操作造成。重慶市天原化工總廠爆炸事故也暴露出工人素質差,技術力量薄弱的問題。
4.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安全管理有些放松。企業安全基礎差主要表現在事故隱患普遍存在,違規違章作業普遍存在。一些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規章和制度被簡化,國家規章不能嚴格執行。對于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明確規定,即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單位轉產、停產、停業的,應采取有效措施,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或者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隱患。江西油脂化工廠發生的廢棄氯氣鋼瓶殘留氯氣泄漏事故就是違規造成的。
5.受利益驅動,忽視安全生產。我國化工產品市場前幾年一直處于低迷狀態,從2002年下半年開始,我國國民經濟高速發展,基礎建設擴大,拉動了化工產品需求旺盛。特別是今年以來,化學晶市場價格上揚。刺激了化工企業生產的積極性。據統計(截止今年3月),重點跟蹤的64種石油和化工產品中,產量增長的有62種,占96.9%,增幅在20%以上的有20種,占32.3%。重點跟蹤價格的149種石油和化工產品中,上升的有109種,占73.2%。一些企業為追求經濟利益,不顧設備老化和生產裝備存在缺陷等問題,開足馬力生產化工產品,同時,又沒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致使事故多發并相對集中。
從根本上講,這些事故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一是安全認識不到位,安全意識不強,“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以人為本”的理念還沒有真正樹立起來,企業重經濟效益,輕安全生產,致使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要求落實不下去,嚴不起來;二是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展不平衡,還存在“死角”。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存在要求不嚴、質量不高的問題,該整的沒有整,該關的沒有關。還存在以停代整、以停代關、明停暗開的現象;三是監管力度不足,難以保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
二、下步安全措施及對策
近期連續發生的多起危險化學品泄漏、火災、爆炸事故,造成數十人死亡,數百人中毒受傷,數萬人緊急疏散,社會影響很大。引起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黃菊副總理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從生產技術、設備、措施和管理等方面,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采取綜合治理和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根據中央領導的批示精神,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已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等各個環節的企業進行安全檢查,督促各類企業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目前,全國共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371222家,其中生產單位25373家,儲存單位4792家,經營單位210635家,運輸單位6327家,使用單位123892家,廢棄處置單位203家,包裝定點單位1051家。在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中,有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10773家。在生產單位中從業人員人數已達5174104人。面對大量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為防止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下一步應采取如下措施:
1.加大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力度。對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存在事故隱患的、包括設備老化等,堅決責令停產整改;對整改后仍然達不到標準的,依法予以關閉。目前化學品國際、國內市場仍處于旺勢,更要防止少數企業受經濟利益驅動,忽視安全生產,冒險違章蠻干。
2.全面、徹底排查化工企業周邊防護距離。要嚴格按照《危險化學晶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的總體規劃和布局,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已建成的或新建、改建、擴建的化工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周邊防護距離的規定,對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立即責令整改;整改達不到標準的,要采取搬遷、轉產、關閉等措施。
3.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嚴格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而進行生產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采取各種方式、方法廣泛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危險化學晶方面的法律、法規,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自覺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增強法律、法規意識,提高安全素質。使企業在安全上做到“有人管”并且“會管”,使從業人員真正做到“我要安全”和“我會安全”。
5.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和加強企業內部安全管理。企業要加大對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及教育培訓的投入,確保設施設備運轉正常、良好,提升本質安全。通過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完善和強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產條件。
6.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并編制應急救援預案。督促化工企業盡快辨識和確定本企業重大危險源,采取有效的監控措施,抓緊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組織檢查、演練,不斷完善提高,確保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真正有效和發揮作用。
7.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即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對有關責任人員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有沒受到教育不放過、安全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加大對發生事故企業的責任追究力度,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進一步加強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全社會安全意識的普遍提高,以及傷亡事故瞞報、漏報現象的明顯減少,這些都離不開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所以要進一步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的特殊監督作用;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總之,要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正確處理好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的關系,通過綜合治理措施,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和消除事故隱患,遏制危化品事故多發和上升的勢頭,促進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
(作者系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 摘自:《化工安全與環境》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