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jīng)過
1、某重機廠二金工鉚焊班5人按生產(chǎn)票下一批法蘭料時,焊工田某、唐某拉著火焊,在一塊鐵板上相背而同時切割下料。
2、兩人切割一段時間后,相距越來越近,快背靠背時,唐某因火焊把帶不夠長,站起來拽把帶。
3、唐某在沒有關(guān)閉火焊槍情況下,雙手握著火焊槍向身后掄甩拽帶,焊槍嘴強烈的噴火瞬間將蹲在身后毫不知曉的田某后背灼傷,后背燒傷面積達75%,局部達Ⅲ度燒傷。
事故原因
唐某思想麻痹,忽視安全,多人集中工作無協(xié)調(diào)配合。在拖火焊把帶時只顧看帶,手握焊槍掄甩向后,違反焊槍噴火時不許脫離視線、不許對人、拖帶時必須關(guān)閉焊槍的規(guī)定,野蠻操作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防范措施
1、焊槍非作業(yè)及移動把帶時必須關(guān)閉焊槍,嚴禁野蠻拖拽焊槍把帶。焊槍帶火時槍口不可對人,噴火范圍應(yīng)始終控制在操作者視線之內(nèi)。
2、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做到“三不傷害” (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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