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江蘇常州武南變在進行5053開關試驗時,絕緣棒脫手,靠近5063開關C相,致使5063開關C相均壓電容損壞。
1、事故經過
1月4日,電試人員根據工作安排進行5053開關試驗,工作由C相、B相、A相按順序分別進行開關預試工作。當A相試驗結束后(南側并聯電容),電試人員將絕緣棒舉起,準備取下換接回路電阻試驗接線時,由于風大棒重(絕緣棒長約10米左右),突然腳下一閃,絕緣棒向東發生傾斜,電試人員順勢往東踉蹌幾步,到圍欄邊時,絕緣棒脫手,絕緣棒正好靠近5063開關C相,造成武里線5063開關C相對地(機構箱)閃絡,均壓電容損壞掉落,500千伏II母上的母差保護動作,II母上所有開關跳開。
2、暴露問題
1)電試工作人員荊××在對5053開關A相試驗時,對工作環境、工具使用等未采取有效的危險點控制措施,沒有握緊試驗絕緣棒,使之失去控制靠近臨近的5063開關C相,致使500千伏武里線5063開關C相均壓電容損壞。
2)電試工作人員荊××未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電試班組安全管理工作不實,部分班組工作人員安全意識薄弱,對電試工作的安全性考慮欠缺。
3)電試小組對工作中的危險點未能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對危險性較大的工作沒有很好地協助和配合,未能做到相互關心施工安全。
3、責任分析和處理
事故發生在500千伏武南變電所,性質嚴重,對照江蘇省電力公司和常州供電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以及《關于電力生產中違章記分、試崗、離崗、內部待崗的規定(試行)》等有關規定,按從重嚴肅處理的要求,經報告公司黨政聯席會議,對事故責任者及相關責任人員提出責任分析和處罰意見如下:
1)電試工作人員荊××在對5053開關A相試驗時,對工作環境、工具使用等未采取有效的危險點控制措施,沒有握緊試驗絕緣棒,使之失去控制,靠近臨近的5063開關C相,致使500千伏武里線5063開關C相均壓電容損壞,負事故主要責任。待崗4個月。
2)工作負責人宋××未能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督促和監護工作人員遵守《安規》規定,負事故次要責任。待崗1個月。
3)工作班成員滕××、湯×、蔣××沒有對本小組工作中的危險點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對危險性較大的工作沒有很好地協助和配合,未能做到相互關心施工安全,負事故一定責任。各扣獎5000元。
4)電試班班長陸××,作為電試班的安全第一責任人,未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班組安全管理不實,部分班組員工安全意識薄弱,對電試工作的安全性考慮欠缺,負事故一定管理責任。扣獎4000元。
5)工作票簽發人董××未認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責任,對工作是否安全考慮不周,危險點預控措施未真正落實,負事故一定責任。扣獎2000元。
6)電試班副班長莊×,未能協助班長做好班組安全管理工作,負事故一定管理責任。扣獎2000元。
7)變電檢修公司經理周××、黨支部書記周××,對員工的安全教育不力,安全組織工作不扎實,開展危險點預控實效性不高,未做到安全生產“在控、可控”,負事故領導責任。各扣獎9000元。
8)變電檢修公司副經理許××,未能協助公司經理做好安全工作,負事故領導責任。扣獎7000元。
9)變電檢修公司安全員李××,未能真正監督危險點預控工作的落實,負事故一定責任。扣獎2000元。
10)變電檢修公司分工會主席劉××,負事故一定領導責任。扣獎1000元。
11)常州供電公司生運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孫××,是該項工作的工程主管部門負責人,負有督促與指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職責,負管理責任。扣獎1000元。
12)常州供電公司安監部主任鄒××,負有監督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的職責,負管理責任。扣獎1000元。
13)常州供電公司總經理丁×,是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扣獎5000元。
14)常州供電公司黨委書記唐××,是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領域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思想教育負全面責任。扣獎5000元。
15)常州供電公司副總經理董××,是分管生產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扣獎5000元。
16)常州供電公司副總經理王×,是分管多經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領導責任。扣獎2000元。
17)常州供電公司工會主席金××,是公司群眾監督第一責任人,負領導責任。扣獎2000元。
18)常州供電公司總工程師周××,是技術管理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負領導責任。扣獎2000元。
19)常州供電公司團委書記劉××,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負領導責任。扣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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