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評價依據及標準
1.1 安全評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70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4 號);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344號);
(4)《陜西省安全生產條例》(陜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 147 號);
(5)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經貿委令第 36 號);
(6)《關于<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管二字〔2002〕103 號);
(7)《關于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管二字〔2003〕45 號);
(8)《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導則(實行) >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管二字〔2003〕38號);
(9)《陜西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規定》(粵經貿安全〔2003〕80號);
1.2 標準及法規
(1)《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2000;
(2)《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1995;
(3)《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 年版);
(4)《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原勞動部發〔1995〕56 號);
(6)《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00;
(7)《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17914-1999;
(8)《腐蝕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17915-1999;
(9)《毒害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17916-1999;
(10)《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92;
(11)《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94;
(12)《劇毒物品分級、分類與品名編號》GA57—1993;
(13)《劇毒物品品名表》GA58—93;
(14)《職業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GB5044—85;
(15)《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性限值》GBZ2—2002;
(16)《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 352 號);
(17)《重力式碼頭設計與施工規范》JTJ290-98;
(18)《斜坡碼頭及浮碼頭設計與施工規范》JTJ294-95。
2、安全評價報告摘要
3、被評價單位基本情況
4、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辯識以及評價方法的選擇和評價單元的劃分
4.1 危險有害物質及其特性
4.2 危險場所及有害因素
4.3 劇毒化學品特性表
4.3.1 物質毒性工作場所空氣中容許濃度、毒性分級表
4.3.2 毒性物質中毒途徑、中毒癥狀、應急措施表
4.4 評價方法的選擇和評價單元的劃分
根據劇毒化學品經營單位的情況,評價單位單元一般劃分為:安全評價的前提條件(證照文書)、經營范圍、經營環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組織、從業人員、倉儲場所、倉庫建筑、消防與電氣設施等8個單元,以《劇毒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現場檢查表》進行針對性評價。如評價對象情況特殊或構成重大危險源的部分,可根據情況增加相應的評價單元或采用其他方法進行針對性評價。
4.5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5、劇毒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現場檢查表
注:1、類別欄“A”的,屬否決項。類別標注“B”的,屬非否決項。
2、根據現場實際確定的檢查項目全部合格的,為符合安全要求。
3、A 項中有一項不合格,視為不符合安全要求。
4、B項中有5 項以上不合格的,視為不符合安全要求;B項不合格的少于 5項(含5項),但不超過實有 B項總數的20%,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5、對A、B 項中的不合格項, 均應采取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后必須由評價機構認定,能基本達到安全要求的,也視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上一篇:永正石油液化氣站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