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屬特種作業人員,由地、市級以上安全行政部門組織考核、發證。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駕駛。不應將駕駛證轉借他人,也不應駕駛與駕駛證規定不符的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在行駕前應對車況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否則不得上路。駕駛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規程,保持設備安全狀況良好,做到安全駕駛。
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駕駛人員的管理,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通過組織駕駛人員參加安全知識培訓,或參加本工種安全知識的復訓教育,使他們熟知本工種的安全規程,掌握安全駕駛的技能,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上一篇:北京安全生產實施指標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