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與我城市發展和工業經濟發展水平相匹配的重大危險源監管體系,是我國預防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的必要手段。如果依據國內外已有的重大危險源辨識技術和標準,對分布在我國城市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會發現我國一個城市中的重大危險源數量,多的達到上萬個,少的也有數千個。因此,必須建立以企業為主體、政府監督與社會協作相結合的重大危險源分級監管體系。
我國重大危險源監管現狀
目前,我國某些城市在重大危險源動態監控系統建設上進行了一些嘗試。但由于我國在此項工作上缺乏熟經驗,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不完善,這些嘗試普遍存在一些問題。
1、監管思想有待改進
已經試點的某些城市普遍存在在讓各級安監部門承擔重大危險源現場日常監控任務,而忽視企業作為安全生產主體所必須承擔的有關職責的現象,不利于發揮企業監控重大危險源的優勢和積極性。結果,各級安監部門忙于對企業具體管理上,無法把主要精力放在安全監督檢查上。
有的地方政府認為,花費大和力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中心,從企業現場采集危險源參數和現場圖像,就能提高本地區重大危險源的控制水平。其實不然,因為企業最熟悉生產現場的實際情況,只有讓企業自身提高對重大危險源管理和控制水平,才能防范事故的發生。各級安監部門應該把工作重點放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企業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上。同時,應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否則無法從本質安全的高度來提高重大危險源的控制水平。
2、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
目前,國內一些已經初步建立的重大危險源監控系統,都普遍存在對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認識不足、缺乏科學的辨識和評價手段等問題。在沒有建立起重大危險源數據庫的情況下,急于啟動項目建設,導致了許多硬件平臺建設完成后,由于缺乏統一的、科學的規劃,以及必要的軟件技術支撐,而無法發揮正常作用,沒有讓難得的安全投入資金發揮應有的作用。
某些試點城市過分重視重大危險源現場監控硬件的購置和建設,而在重大危險源普查建庫、辨識、評價分級、應急預案編制等軟件平臺建設方面明顯不足,沒有依據軟件平臺選擇硬件配置,導致硬件和軟件不能很好地匹配和發揮作用。
危險源監管需要科學模式
筆者認為,不應提倡讓各級安監部門承擔實時監控企業重大危險源的工作,而要建立起“企業監控、政府監管”的重大危險源監管模式,此模式在一些發達國家已經得到應用。
根據企業情況,要求企業內部建立不同級別的實時監控系統,而政府監控中心可以建立一套移動式的動態數據采集、傳輸系統。當事故發生或出現緊急情況時、系統可以及時地把現場有關數據采集并傳輸到監控中心;平時,則不需要把所有重大危險源的有關信息全部傳輸到監控中心。目前,我國各級安監機構不可能像公安系統那樣配備專業的、快速反應的事故處理隊伍,所以安監部門還是應該以監督檢查為主,同時提高事故應急救援能力,而讓企業承擔起對重大危險源的評價、監控和管理職責。
完善危險源監管手段
我國應該盡快出臺與《安全生產法》配套的重大危險源監管法規,明確規定重大危險源管理過程中,企業和有關政府部門應該承擔的責任。
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是重大危險源監管的必要基礎。重大危險源的正確辨識、科學評價、合理分級,是實現我國重大危險源分級監管和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管體系的前提,因此需要建立國家、省、市三級重大危險源數據庫中心,利用正確的重大危險源辨識方法和科學的評價分級技術,對城市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價、分級。
重大危險源監管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按照分級上報、分級備案、分級監管的思路,充分調動和發揮各級政府部門的工作積極性。一級重大危險源應由省級安監部門統一上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二級重大危險源應由市級安監部門統一上報省級安監部門備案,三四級重大危險源應由區(縣)安監部門統一上報市安監部門統一上報市安監部門備案。在日常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中,各級政府應分別對各級重大危險源進行動態監管,建立監管網絡。
一個有效的重大危險源監管平臺是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管體系的必要技術手段,而信息技術又是最重要的技術手段,因此采用先進的城市空間管理技術、事故模擬仿真技術、網絡通訊技術等,集成開發出一套重大危險源監管平臺是非常必要的。筆者認為,重大危險源監管平臺建設必須在重大危險源監管工程項目啟動前,做好各項系統建設規劃和系統實施計劃方案,確保重大危險源監管平臺建立在正確辨識、科學評價、合理分級等關鍵工作和相應軟件平臺依次建立的基礎之上,從而實現利用電子信息技術對城市重大危險源進行監管,真正提高重大危險源的監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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