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文件
文件1識別、獲取、更新適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規、標準的制度(或作業指導書)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獲取的渠道,識別我公司在安全標準化活動中用來確定并獲取適用于安全管理的法律要求和其他要求并及時更新,保證企業安全標準化活動運行的各個層面各個工作環節均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2.適用范圍
使用于我公司與安全標準化活動相關要求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獲取,識別與更新的控制。
3.引用標準及相關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4《山東省非煤礦山、劇毒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費用提取辦法》
3.5《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4. 職責
4.1安全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都有責任通過各種渠道獲取與我公司安全標準化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負責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確認其適用性,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
4.2各職能部門、基層單位負責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傳達給員工并遵守執行。
5.工作程序
5.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通過主管部門認證或評價機構、行業協會及報紙雜志、互聯網等渠道獲取國家地方對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5.2我公司各職能部門應經常與政府主觀部門、行業協會、咨詢機構等部門保持聯系,每季度至少交流一次(去訪或電話),主動獲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也可以通過出版機構、圖書館、書店、報刊、雜志、互聯網進行補充,以確保我公司在安全管理過程中能獲得最新的有效版本。
6.確認、分布和更新
6.1各職能部門根據以下條件確認獲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適用性。
6.1.1 是否與我公司安全管理有關。
6.1.2 是否為最新版本。
6.2 由安全管理部門主持,相關處室配合,根據收集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確認結果,制定我公司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經主管領導審批,并發放到相關單位和基層單位。
6.3 各單位負責保存與本部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文本。
6.4 當上述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更新時,應及時進行收集并修正清單,由安全管理部門主持將新的內容補發到相關部門,并對舊的文件做相關的處理。
7. 貫徹執行和符合性評價
7.1 各相關部門采取發放、轉換、會議、宣貫、培訓等形式,落實到相關層次或基層、崗位,并傳達到相關方。
7.2 各相關部門應關注本處室有關規定與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差異并及時修訂以保持一致。
7.3 相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組織進行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的各項活動,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我公司通過管理評審,內審或日常監督檢查等形式對相關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確認。
7.4 安全管理部門每半年組織一次對我公司及相關處室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執行情況的符合性進行評審,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情況立即組織有效整改采取相應糾正措施,并根據要求制定建立新的管理制度,確保我公司能夠按照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進行安全生產。
7.5我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匯編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和補充,新頒布的管理制度按照我公司有關文件管理制度執行。
7附則: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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