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加強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減少因承包商問題而造成對企業的危害。
二、范圍
為本公司承運貨物的運輸公司。
三、職責
1.責任部門:企業安全部
2.相關部門:營銷部、倉管部
四、程序
1.承包商的資格預審、選擇:凡承擔本公司貨物運輸的貨運公司或個人必須具有: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2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3明確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安全操作規程;
○5以往三年的安全生產業績表現;
○6經營范圍和能力說明;
○7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上崗證書;
○8營運司機、裝卸、押運人員上崗證書。
2.合作前準備:經預審合格的承包商須與本企業簽訂承運合同,并在承運前派相關人員到本企業參加產品相關知識的培訓,以便了解本企業產品的性能和運輸及裝卸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及應急措施等。
3.作業過程監督:安全主任及倉庫管理人員對承包商的作業過程進行監督,如發現承包商工作人員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承包商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并跟蹤檢查,對安全措施不予落實的承包商,應取消其承運資格。
4.表現評價與續用:為確保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符合本企業的要求,本企業安全部應會同營銷部、倉管部、市場部每半年一次對承包商進行評價和考核,對評價結果為"良"以上的才考慮繼續合作。
5.承包商名錄:對合格承包商安全部應建立名錄,完善承包商檔案,合格承包商名錄及檔案由企業安全部負責管理。
五、附件
《承包商評審表》AQ-AB-B46 《合格承包商名錄》AQ-AB-B47
《合格承包商定期考核表》AQ-AB-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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