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
(1)按搶險方案規定的順序,塔機將起重臂或平衡臂連接件中變形的連接件取下,用氣焊割開,用起重機將臂桿取下;
(2)用2—3臺適量噸位起重機,一臺鎖起重臂,一臺鎖平衡臂。其中一臺在拆臂時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變化而造成傾翻。
(3)塔吊不能做任何動作。
(4)按照搶險方案,根據情況采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加固,或用連接方法將塔吊結構與其它物體聯接,防止塔吊傾翻和在拆除過程中發生意外。
(5)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將塔吊拆除,遇變形結構用汽焊割開。
2、錨固系統險情:
(1)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建筑物,轉臂過程要平穩并鎖住。
(2)將塔吊錨固系統加固。
(3)如需更換錨固系統部件,先將塔機降至規定高度后,再行更換部件。
3、塔吊傾翻
(1)選用適量噸位起重機按照搶險方案將塔吊拆除,變形部件用氣焊割開或調整。
(2)采取焊接、連接方法,在不破壞失穩受力的情況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險情發展。
4、塔身結構變形、斷裂、開焊
(1)將塔式平衡臂對應到變形部位,轉臂過程要平穩并鎖住。
(2)根據情況采用焊接等手段,將塔吊結構變形或斷裂、開焊部位加固。
(3)落塔更換損壞結構。
5、塔吊基礎下沉、傾斜
(1)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將回轉機構鎖住,限制其轉動。
(2)根據情況設置地錨,塔機控制塔吊的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