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違章操作行為有以下幾點:
1.忽視安全,忽視警告,操作錯誤。如未經許可開動、關停、移動機器時未給信號;開關未鎖緊,造成意外轉動.
2.人為造成安全裝置實效。包括拆除安全裝置,讓安全裝置失效,人為調整讓安全裝置失去作用。
3.用手代替工具操作。包括用手代替手動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夾具固定,而用手直接拿工件進行機械加工。
4.物體存放不當。包括工具、材料、產品、半成品、不按類別、不按規定的位置、場所存放。
5.冒險進入危險場所。包括未經安全管理人員允許就進入警示危險信號及標志牌指示的危險區域;進入礦山采場或掘進工作面,為“敲幫問頂”就開始作業;擅自違章搭乘礦車等。
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攀、坐在平臺護欄、汽車擋板、吊車吊鉤等高處及可移動部位等。
7.在起吊物、危險懸掛物下作業、停留、休息,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無安全設施和安全措施。
8.在機器運轉時,進行加油、修理、檢查、調整、清掃等工作。
9.工作中,作業人員有干擾和分散注意力的行為。如酒后作業,帶病作業,疲勞作業,帶情緒作業等。
10.在必須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作業或場所中,忽視其使用或未能正確使用。如未戴目鏡或面罩,未戴防護手套,未穿絕緣鞋,未戴安全帽,未戴呼吸護具,未佩帶安全帶。
11.不安全裝束。如在有外露旋轉部件的設備旁作業,長頭發不戴工作帽,操縱有旋轉零部件的設備時戴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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