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鉗工臺:
(1)使用鉗工臺時,臺面對面不準有人,如大型鉗工臺對面有人工作時,鉗工臺上必須設置密度適當的安全網,鉗臺必須裝牢固。
(2)鉗臺上使用的照明電,電壓不得超過36伏。
(3)鉗臺上不準堆放雜物、工具和工件要放在指定地方。
2.虎鉗:
(1)虎鉗應經常保護完好,使用時工件必須放正夾緊,手柄朝下,鉗工不準放置工具。
(2)使用轉座虎鉗工作時,固定螺絲必須把緊。
(3)用虎鉗夾持工作時,只許使用鉗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不得用鐵管套在手柄上或用手撞擊打手柄。
(4)工件超出鉗口部分太長,要加支承。裝卸工件時,必須防止工件掉下傷人。
3.手錘:
(1)手錘柄必須用硬質木料制成,長短適宜,錘頭上必須加鐵楔,以免工作時甩掉錘頭。
(2)兩人打錘 打錘應側立,不準對面站立。掌鉗打錘要穩,落錘要準,動作協調。
(3)使用手錘之前,應檢查錘頭是否有松動、裂紋,錘頭不準有卷邊和毛刺。
(4)手及錘柄、錘頭有污油時,必須擦凈方可使用錘。
(5)錘頭淬火要適當,淬火硬度不可過高,不準直接打硬鋼及淬火的部件。
(6)打錘時不準戴手套,應注意錘頭甩落范圍。打錘時要瞻前顧后,對面不準站人。
(7)凡在易燃、易爆場所用錘,應采用黃銅制錘頭,或采取避免發生火花的措施。
4.扁鏟(沖子)
(1)不準用高速鋼做扁鏟和沖子。不準鏟、沖淬火材料。
(2)使用扁鏟、沖子時,柄上頂端切勿沾油,以免打滑。不準對著人鏟、沖工件,防止鐵屑崩出傷人。
(3)錘頂端如有卷邊時,要及時修磨消除隱患,有裂紋不準使用。
(4)鏨子不得短于150毫米,刃部淬火要適當,不能過硬。使用時要保持適當的刃角,不準用廢鉆頭代替沖子。
(5)工作時,思想要高度集中,時刻注意周圍人員安全。
5.銼刀、刮刀:
(1)木柄必須裝有金屬箍。禁止使用沒上柄或手柄松動銼刀和刮刀。
(2)銼刀、刮刀不能當手錘、撬棒或沖子使用,以防折斷。
(3)使用刮刀時,刮削方向禁止站人。
(4)工作或工具有油污時,要及時擦凈,以防打滑。使用銼刀時,也要防止滑動。
6.手鋸、刀鋸:
(1)工件必須夾緊,不準松動,以防鋸條折斷傷人。
(2)鋸割時,鋸要靠鉗口邊,方向要正確,壓力和速度要適宜。
(3)安裝鋸條時,松緊適當不準歪斜。
(4)工作接近鋸斷時,應緩慢進刀。腳部離開工件下落地點,以防工件割斷時傷人。
(5)鋸長物時,要用支架或有人扶持,以防物件擺動。
7.螺絲刀:
(1)螺絲刀的刃口必須平整,厚薄要適當,與槽口配合要好。
(2)使用螺絲刀時,姿勢要正確,用力要均勻,用力方向不準對人。
(3)不能把螺絲刀當鏨子和撬棒使用。
8.扳手、絲攻、絞刀、帶絲:
(1)攻套絲和絞孔時,要對正對直,用力要適當,以防折斷。
(2)攻套絲和絞孔時,不要用嘴吹孔內的鐵屑,以防傷眼。不要用手擦拭表面,以防鐵屑刺手。
(3)使用帶絲時,工件要夾緊,手柄安裝要牢固,搬動手柄時防止碰手。
9.管子鉗、鏈子鉗:
(1)使用前應對工具各部件進行檢查,若有裂紋等缺陷時,不準使用。
(2)使用時開口要適宜,必須將工件咬緊。工件及工具上不得有污油,以防滑脫。
(3)不得加長套管或多人合搬手柄。以防將手柄搬斷或手柄彈回傷人。
10.平臺和劃線工具:
(1)平臺必須放置穩固,臺面上不準放置雜物。
(2)劃線用完的劃線盤,尖頭要朝下,以免傷人,工作完畢時放入箱內。
(3)千斤頂的尖端要保持尖銳,升降要靈活可靠。
(4)千斤頂放置在工件的位置要適宜,以達到頂升力量保持同步平衡。工件與平面間要放墊木,以防工件翻倒傷人。
(5)物體在千斤頂上,禁止打眼沖孔。必要時必須做好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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