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2005-10-09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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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駕駛人必須了解車輛的構造和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養要求,經過專業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發給合格證,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實習駕駛員須有持證司機隨車教練,不得單獨操作。
二、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吸煙、飲食。
三、車輛發動前,應嚴格進行出車前檢查,確認完好,方可發動,嚴禁帶病出車。
四、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在廠區內行駛時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倒車或進出庫房要駕駛觀望,注意左右,時速不宜超過3公里/小時,防止碰擦墻角和人員,必要時應有人指揮。
五、作業完畢或休息時,應將車輛停放在在較平坦或安全地點,但不得妨礙交通,影響他人作業。
六、除駕駛室內,車輛的其他部分嚴禁載人。
七、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八、通過交叉路口、道口、養護窯,要認真執行“一看、二慢、三通過”的規定,嚴禁搶道爭行。
九、生產中利用空隙時間及時清除瓦架上殘留水泥塊,空、實瓦架堆放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