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嚴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橡膠軟管、氧氣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規則和焊 ( 割 ) 具安全操作規程。
(2) 工作前或停工時間較長再工作時,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緊固件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氧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 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抽煙。嚴禁用火試驗漏氣。
(4) 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 10 米 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 5 米 ,并應采取隔離措施。
(5) 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6) 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要用 40 ℃ 的溫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熱沙、蒸氣加熱解凍。
(7) 焊接場地應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或乙炔瓶上。
(8) 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現場,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收拾現場,把氧氣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點。下班時應立即卸壓。
(9) 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送交校驗和試驗。檢查、調整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消除余氣后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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