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負荷中心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合格證,并持證上崗。
2、負荷中心司機必須忠于職守,精心操作,遵守勞動紀律和各種規章制度。
3、負荷中心司機要有一定的基本知識,做到知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二、操作前的準備:
負荷中心司機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要詳細地檢查整個系統的完好情況,通訊設施是否完好,送受話是否清晰響亮,各閉鎖按鈕是否靈敏,起、停是否準確可靠,指示燈是否正確,檢查一切正常后,才可以正常起車。
三、操作:
1、當工作面一切正常,通過擴音電話,發出起車命令時,工作面所有擴音電話應處在解鎖位置,負荷中心正常燈亮。
2、當要聯鎖起車時,將轉換按鈕轉到自動位,向右轉動起動按鈕,此時發出5—10S的起動預報信號,然后按破碎起動、轉載起動、后溜低速啟動、前溜低速啟動,5S后工溜前后電機自動切換成高速起動。
3、如果要單機個別起動,可以把轉換旋鈕轉到“維修”,按預警按鈕,發出啟車信號,依次按順序起動。
4、如果要停車可以按動負荷中心及工作面任一臺擴音電話或急停按鈕上的閉鎖鍵,此時所有的設備停止運行,控制臺上的閉鎖燈亮。
四、注意事項:
1、如果是負荷中心內部的問題,該更換插件則要更換插件,不準隨便更改接線或敲打、撞擊插件。
2、每次起車必須保證有預警信號,嚴禁在預警信號不響的情況下起車。
3、設備不運行時,應把起動按鈕扳到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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