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的條件
(1)經醫師鑒定無妨礙從事電氣工作的病癥。
(2)熟悉本規程,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且按其工種、崗位熟悉有關電氣設備知識,并經考試取得合格證。
(3)掌握緊急救護法,必須學會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在用戶受送電裝置上作業的工作人員還須經電力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取得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
2、電氣作業基本安全措施
(1)按安全管理要求電氣設備的電壓分類。
本規程中按安全管理要求電氣設備的電壓分為:
高壓指電氣設備對地電壓在250V以上者;
低壓指電氣設備對地電壓在250V及以下者。
(2)按停電類別在電氣設備上工作分類
在運行中的高壓設備上工作,根據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分為三大類:
1)全部停電的工作,系指室內高壓設備,包括架空引入線、電纜引入線及與引入線直接連接的室外高壓設備全部停電,通至鄰接帶電設備室的門全部閉鎖。
2)部分停電的工作,系指高壓設備部分停電,或室內雖分部停電,而通至鄰接設備室的門并未全部閉鎖。線路工作系指雙回線架空線一路停電或不同電壓的線路同桿架設時,其中一層線路不停電。
3)不停電的工作,系指下列情況:
a、工作本身不需要停電或不存在偶然觸及導電部分的可能性;
b、許可在帶電設備外殼導電部分上進行的工作;
(3)在高壓設備上工作
在高壓設備上工作,必需遵守下列各項:
a、填寫工作票或口頭、電話命令;
b、至少應有兩人在一起工作;
c、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4)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操作票制度;
c、工作交底制度;
d、工作許可制度;
e、工作監護制度;
f、工作間斷和工作轉移制度;
g、工作終結和送電制度。
(5)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a、停電;
b、驗電;
c、裝設接地線;
d、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高壓設備巡視
1)運行中的高壓電氣設備的絕緣部分應視為帶電體,不可直接觸摸。停電的電氣設備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應視為帶電設備。
2)值班人員巡視高壓設備時,不得進行其他工作,不得移開或越過遮欄。與帶電設備應保持不小于上期所登附表規定的安全距離。
3)高壓設備發和接地故障時,人體與接地點的安全距離:室內應大于4m;室外應大于8m,進入上述范圍的人員應穿絕緣靴,手接觸設備外殼和架構時,應帶絕緣手套。
4)雷雨時一般不宜巡視室外配電裝置。如必須巡視,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避雷針及其接地引下線(對避雷針應保護距離5m以上)。
5)高、低壓配電室應采取防止小動物進入?的措施。巡視高壓設備,進出設備室時,應隨手將門關好。
6)巡視線路時,不論線路是否停電,均應視為帶電,并應沿線路上風側行走。尋找接地故障時,應穿絕緣靴。
7)巡視線路,如發現高壓線斷落,應高法使行人遠斷線落地處8m?以外,并派人看守,迅速處理。
8)在高壓設備區巡視、操作時應戴安全帽
3倒閘操作
1)倒閘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或調度命令進行。
倒閘操作應執行操作票制度、監護制度及復誦的規定。
2)倒閘操作應由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當單路電源一臺變壓器供電,供電容量在500kVA及以下,允許單人值班的變(配)電所可由一人進行變壓器及低壓設備停、送電操作。
重要的或復雜的倒閘操作,值班人員操作時,應由值班負責人監護。
3)倒閘操作前,應根據操作票的順序在模擬板上進行核對性的操作。操作時,應先核對設備名稱、編號,并檢查斷路設備或隔離開關的原拉、合位置與操作票民寫的是否相符。操作中,應認真監護、復誦。每操作完一步即應由監護人在操作項目前劃“√”
4)操作中發生疑問時,必須向調度員或電氣負責人報告,弄清楚后再進行操作。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
5)在封閉式配電裝置進行操作時,對開關設備每一項操作均應檢查共位置指示裝置是否正確,發現位置指示有錯誤或懷疑時,應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操作。
GIS組合電器的操作應根據廠家產品說明書進行。
6)操作電氣設備的人員與帶電導體應保持上期附表規定的安全距離,同時應穿防護工作服和絕緣靴。并根據操作任務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7)停電操作應先按分斷斷路器,后分斷隔離開關,先斷負荷側隔離開關,后斷母線側隔離開關的順序進行,送電操作的順序與此相反,嚴禁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8)用絕緣拉桿、合隔離開關或用手動機構分、事斷路設備及隔離開關、加裝絕緣板、用驗電器驗電及不用絕緣桿裝、拆地線時?,應帶絕緣手套,操作室外設備時還應穿絕緣靴。
9)帶電裝卸高壓熔絲管和熔絲時,應使用絕緣夾鉗或絕緣桿,戴防護眼鏡,并應站在絕緣墊(臺)上戴絕緣手套。
10)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除7)的規定外,使用的絕緣桿應帶有防雨罩,雷電時應停止室外倒閘操作。
11)下列操作項目應填入操作票人:應分合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斷路器小車的拉出、推入;檢查斷路器和衛離開關的分合位置;驗電;裝設、拆除和檢查臨時接地線;檢查負荷分配;安裝和拆除控制回路或電壓互感器回路的操作件,投入或解除自投裝置,切換保護回路和檢驗是否有電壓等。
12)在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或電氣火災時,可不經許可先行斷開有關電源,再報告有關上級和供電部門。特別重要部門應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制訂現場細則。
13)下列各項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各項操作應記入值班記錄內:
a、事故處理;
b、分合斷路器的單一操作;
c、拉開接地刀閘或拆除全所僅用的一組接地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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