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
1、高處作業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特級高處作業,其作業高度(H)如下:
一級高處作業:2m≤H≤5m
二級高處作業:5m<H≤15m
三級高處作業:15m<H≤30m
特級高處作業:H>30m
2、高處作業分為:特殊高處作業,化工工況高處作業和一般高處作業三類。
二、高處作業安全要求
1、從事高處作業的部門必須辦理《高處安全作業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處作業證》審批人員應赴高處作業現場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批準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癥(高血壓、心臟病、癜癇病等)、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及酒后人員等,不準進行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查驗《高處安全作業證》,檢查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施工作業。
5、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按照規定穿戴勞保保護用品,作業前要檢查,作業中應正確使用防墜落用品與登高器具、設備。
6、高處作業應設監護人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
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
1、高處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處安全作業證》內。
2、不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設備不得使用。
3、高處作業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準投擲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落。
4、在化學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線的未知作業時,應事先與其負責人取得聯系,建立聯系信號,并將聯系信號填入《高處安全作業證》備注欄內。
5、登石棉瓦、瓦楞板等輕型材料作業時,必須鋪設牢固的腳手版,并加以固定,腳手板 要有防滑措施。
6、高處作業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時,必須按制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若必須垂直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
7、高處作業應與地面保持聯系,根據現場情況配備必須要聯系工具,并指定專人負責聯系。
8、在采取地(零)電位或等(同)電位作業方式進行帶點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絕緣工具或穿均壓服。
9、靠近輸電線路作業時,要注意空中電線,要距離普通電線1.5m以上,距10KV以下高壓電線在2.5m以上,距35KV高壓線在3m以上,并要防止運送導體材料觸碰電線。
10、高處作業地點,如有冰塊、霜雪等需要打掃干凈,并采取防滑措施,遇有六級以上大風、雷雨、大霧等天氣。應停止露天工作。
四、使用安全帶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1、安全帶應定期檢查及進行荷重檢查,必須使用具有合格標志的安全帶。
2、棉綸、滌綸等材質的安全帶要防止接觸高溫。
3、使用安全帶前,應詳細檢查有無損壞,附件是否齊全,不要湊合使用。
4、安全帶的栓掛,只能高掛低用,不能低掛高用,安全帶應拴在人的垂直上方,應盡量避免采取低于腰部的拴掛方式。
5、安全帶的安全繩要掛在安全牢固的地方,不得拴在尖銳的棱角上。
五、使用梯子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1、使用梯子前要仔細檢查無損壞之處,要求完整將,梯子不應缺檔,橫檔間距以0.3m為宜。
2、梯子放置基礎要牢固,不得墊高使用,斜度要適當,單面梯子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
3、使用梯子必須站在距離梯頂不少于1m的橫檔上工作,不得用不夠高的矮梯子湊合工作。
4、梯子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必要時要有專人扶梯子。
5、不允許兩人同在一具梯子上。
6、人字梯要有限制展開幅度的掛鉤或掛鏈,不允許站在最高端上工作。
7、梯子應放在工作點的正下方或略偏下,不得探出身體作業,以防將梯子蹬倒。
8、在人行道處使用梯子,應有專人監護或設置圍欄。
9、登梯工作不要穿硬底易滑的鞋子。
六、在石棉瓦上作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1、上下石棉瓦屋頂應通過牢固的架子或梯子,不得雙手只靠瓦檐承重攀扶上下。
2、不鋪設并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或在其上通過。
3、在石棉瓦上工作應栓好安全帶。
4、遇六級以上大風不準在石棉瓦上工作。
5、在石棉瓦上作業使用的工具和碎瓦片必須收拾妥當,不得亂扔,危險區域用繩子圍起來,掛上“禁止通行”標志,必要時設專人監護。
6、在石棉瓦上工作人員要集中精神,嚴禁嬉鬧,移動腳步要防止腳踩空及踩斷橫桿等現象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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