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人員必須掌握熟悉煉塔的操作條件、工藝指標及設備性能,熟練掌握煉塔各類事故和異常現象的判斷與處理。
2.各種塔類應在設計規定的最高允許壓力及壁溫指標范圍內操作,對于技術資料不
全的設備應即進行測厚探傷,經有關部門進行技術鑒定。確定技術標準后方可投用。
3.操作壓力在0.7kg/cm2以上的塔類應按受壓容器進行管理。
4.各種塔類應具有以下附件和安全設施:
溫度計、壓力表、液面計、單向閥、安全閥、排空閥、接地線、安全梯、操作平臺、消防蒸汽線。
5.對各類塔體必須有車間匯同有關部門做如下定期檢查,檢查塔體強度和嚴密性。
(1)外部檢查必須至少每年一次,主要檢查安全附件是否齊全良好。
(2)內部檢查兩年至少一次,檢查塔體內部表面的焊縫變形和腐蝕情況,必要時選擇腐蝕比較嚴重的部位進行測厚。
(3)水壓試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的1.5倍,檢查塔體的強度和嚴密性.負壓塔試壓壓力不小于2公斤/厘米2。
6.在塔壁上加開管孔或人孔,不允許開在塔體縱焊縫上,直徑50mm以上的管孔必須焊加強板,加強板的焊縫應距塔壁焊縫20mm以上,并注意所使用材料及施工方法符合有關規定。
7.塔體及連接的法蘭、管線嚴禁有泄漏發生,以防火災。
8.各種塔類冷卻系統形成負壓,嚴禁打開放空閥向塔內補壓。
9.塔體動火或進入檢修,必須按規定抽凈存油,進行充分吹掃,塔內動火時,必須保證先用蒸汽蒸塔48小時以上。塔內不動火時,必須保證用蒸汽蒸塔24小時以上。并進行自然通風12小時,方可進行檢修作業。
10.塔內或在塔壁動火時,必須經化驗分析合格(可燃汽體總量≮0.5%),并辦理用火手續后方可進行。
11.進入塔內進行檢修作業,必須經化驗分析合格(氧含量>20%)并辦理進入設備內部作業手續后方可進行。還要注意將人塔的蒸汽線上加盲板,防止誤開傷人。
12.檢修煉塔的同時,必須將安全閥拆下,由專人進行重新訂壓,并做好記錄。
13.煉塔檢修后要按規定進行清理,必須經過生產單位檢查認可,方可封入孔。
14.各種塔開塔時,應自上而下的將人孔打開,塔內積存的硫化鐵必須在濕潤的情況下取出,送入安全地域,埋入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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