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進入施工場所,嚴禁吸煙,不準帶火種(火柴、打火機等)。
領用油漆、化工材料等易燃品,用多少領多少。應將用畢的油漆、化工材料等上蓋歸庫,不得隨意亂丟。
(2) 要進行油漆作業時,嚴禁使用碘鎢燈。噴漆作業時要戴好保護口罩,室內要打開門窗或用排風扇通氣,以減弱噴霧濃度。
(3) 油漆倉庫、配料房除應懸掛“禁止煙火”的標志外,并根據防火要求設置消防器材,還應與其他生產建筑物隔離。
(4) 所有沾染過油類材料的舊報紙、廢紗頭等物,應收集在有蓋鐵桶內定期處理,以防失火。
(5) 上班前自行檢查工具、腳手架、梯凳、跳板等,確認安全可靠后,才能使用。
(6) 腳手架拆除后,使用倒掛梯時,繩鉤要扎緊、掛牢,并檢查后,方可使用。
(7) 油漆二層以上門窗時,安全帶不得栓在窗檔上。
(8) 操作含毒、酸、堿等腐蝕性的油漆、顏料、溶劑等,應遵守本規程安全生產規定中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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