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者必須了解試劑的化學性質,操作時必須戴好防護用具。操作中嚴防不慎而擴散沾污。
2、凡使用這些試劑的地方,必須有通風設備。操作前先開通風設備,然后進行工作。工作后繼續通風,過一段時間再關閉通風設備。通風設備失效時不準工作。
3、所用試劑應有專柜保管,使用時必須嚴格控制,工作中途不得擅自離開。
4、毒品必須實行雙人雙重管理責任制,即兩人管、兩人發、兩人領、兩本帳、兩把鎖。使用劇毒藥品必須有兩人進行操作。
5、試驗完畢,操作者對使用劇毒試劑的器皿和工作場所要徹底進行洗刷和打掃。未用完的劇毒試劑,必須放置妥當,并貼有明顯標志,嚴禁將試劑帶出室外。
13、需取得安監局考核合格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IC卡)后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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