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之各項規章制度。
2. 螺栓扳手口一定要符合螺栓母規格,扳口不得有油脂。
3. 用扳手搬動螺栓時不得用力過猛,不得將扳手當手錘用。
4. 打大錘時要注意周圍環境及是否有人和障礙物,以免失誤傷人;錘把及錘頭配合要牢固。
6. 使用千斤頂前要檢查和注油,底邊要墊平,上邊要加木墊,一定要放牢固。
7. 拼裝前要整理好拼接場地,碼放好半成品,準備好工具;拼裝用的腳手架、操作平臺要穩固可靠。
8. 使用吊車吊運工件時,人不準站在工件上,并不得在吊運下方或前方站立。
9. 不準在吊起的工件上焊接或作業。
10. 拼裝中工件翻身或打調、放下時要有專人指揮,并注意周圍環境,防止碰人。
11. 組裝工件時,手指不準伸到孔內或板層之間,以免受傷。
12. 兩人以上操作時動作要協調,要有一人指揮,避免配合不當傷人。
13. 工件需要調整時,必須使用撬棍,不可用手直接搬動。
14. 打過沖時要輕打,并注意與對方人員取得聯系,工件下面的人員要戴安全帽。
15. 安裝各種工件時,要注意其穩固,不致因震動而倒下砸人。
16. 組裝工件上的螺栓、墊圈等零件要放置穩妥,以防掉下砸人。
17. 高處作業時,一定要搭好腳手架,扎好安全帶再進行工作。
18. 高處作業時,嚴禁雙層作業,禁止在高處不用手扶行走和站立。
19. 用吊車起吊工件時,不得以卡子代替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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