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安全職責
1.1負責日常例行保養,對油罐車進行檢查、維修、調整、緊固,并做好記錄;
1.2嚴格按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程作業。
2、崗位任職條件
2.1 接受過良好專業安全技術及技能培訓。
2.2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有關規定,上崗證、駕駛證齊全。
3、上崗作業準備
3.1駕駛員、押運員對每次所運輸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了解其理化性質,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和緊急處理措施,操作時穿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
3.2出車時帶好各種證件;隨車工具及滅火器材必須齊全、良好,車廂內應清掃干凈,不得有與所運物品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必須對車輛的安全技術情況進行檢查。
4、安全操作規程
4.1 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遵守一般運輸車輛的有關規定。
4.2油罐車司機對油品運輸過程中的消防安全負責。在運輸油品前應檢查車輛性能和安全設施,保證車況良好。應按指定線路運輸油品,遵章駕駛,平穩運行,保持車距,防止油品飛濺。
4.3油罐車應配備專用滅火器,并應加裝拖地鐵鏈和避電桿。行駛時,拖地鐵鏈應接觸地面;加油或放油時,必須將避電桿插進潮濕地內。
4.4油罐加油孔應密封嚴密,放油閥門、放油管應無滲漏,油罐通氣孔應暢通,油泵進油濾網應經常清洗,送油膠管用完后應立即裝上兩端接頭蓋,不得有臟物進入。
4.5內燃機的氣化器和排氣管不得有回火。排氣管應安裝在車輛前方。
4.6停放時,應遠離火源,炎熱季節應選擇陰涼處停放。雷雨時,不得停放在大樹或高壓線下方。行駛中途停放時,應有專人看管。
4.7車上所有電氣裝置,必須絕緣良好,嚴禁有火花產生。車用工作照明應為36V以下的安全燈。
4.8加油員、卸油員上崗時應著防靜電工作服裝、鞋,戴工作帽,嚴禁穿帶釘子的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嚴禁在油罐附近吸煙,并嚴禁火種。
4.9 卸油員進入作業現場作業時應準備必要的防火器材。油罐車進站,卸油員應在檢查油罐車安全設施合格后,方可引導油罐車進入指定的卸油現場;油罐車熄火并靜置足夠時間后,卸泊員、計量員、油罐車司機才能按工藝流程和消防安全規定進行作業,直至油罐車離開現場。進站加油車停穩、發動機熄火后方可進行加油作業。嚴禁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給車輛、非金屬容器加注汽油。加油站上空高強閃電或雷擊頻繁時,不應進行加油作業。
4.10 在檢修過程中,操作人員如需要進入油罐時,嚴禁攜帶火種,并必須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罐外必須有專人監護。
4.11 油罐沉淀槽凍結時,嚴禁用火烤,可用熱水、蒸汽融化,或將車開進暖房解凍。
4.12 在車底下進行保養、檢修時,應將內燃機熄火、拉緊手制動器并將車輪揳牢。
4.13 車輛經修理后需要試車時,應由合格人員駕駛,車上不得載人、載物,當需在道路上試車時,應掛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試車牌照。
4.14 在坡道上停放時,下坡停放應掛上倒檔,上坡停放應掛上一檔,并應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緊輪胎。
4.15 裝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應對行車路線認真選擇,盡可能選擇寬闊平坦的道路,避開鬧市,按公安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4.16 油罐車的運輸要錯開高溫的午后,盡量改在溫度相對較低的晚上,對儲油罐要采取降溫措施,教育從業人員重視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值班。
5、其他注意事項
5.1 危險品運輸安全要把好“三關”,即裝貨關、運輸關、卸貨關。
5.2 運輸危險品的車輛應保證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要符合所裝運貨物的要求。
5.3運輸車輛須符合國標《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要求,并安裝接地裝置和阻火設備,裝運液化石油氣等壓力容器罐車必須符合《液化石油氣槽車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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