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屬高度易爆危險物品,電池液是腐蝕液體,易污染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電池的使用: 嚴禁私自拆卸電池或放電,禁止烘烤電池。 使用現場如發現有電壓低,電量不足,保險燒壞等問題時,請將電池發回公司,由公司聯絡供應廠家修理。 無論是新電池還是使用完了的電池,嚴禁將其正負極短路。 如發現電池漏液,要立即將電池與人和儀器隔離。 如發現電池的接頭,十芯自鎖接頭或D型15針接頭有損壞時,禁止私自拆換,請將電池接頭用絕緣膠布包好,發回公司,由公司聯絡供應廠家修理。 電池使用現場請做好使用記錄,認真填寫《GMWD儀器電池測試單》。 二、電池的檢測: 檢查時要輕拿輕放,并保護好電池接頭,不能損壞接頭,也不能讓接頭的各針短路。 注意確認電池接頭是否完好,十芯自鎖接頭和D型15針接頭不能有損壞或斷針現象,電池上下接頭不能有松動,電池的扶正環是否完好,“o”圈是否完好。 將電池與測試盒接通,用萬用表檢測電池的導通情況以及電池的電壓和加載電流是否在要求的范圍內。 將合格品與不合格品區分放置,并做好標識。合格品按照正常程序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品填寫《不合格品處置單》根據領導簽字確認結果處理。 三、電池的運輸: 電池運輸前必須將十芯自鎖接頭和D型15針接頭用絕緣膠帶纏好后裝進保護外筒內,發送或回收的電池必須裝在電池箱內。 運輸過程中不能將電池爆曬,且放置雨淋。 運輸過程中,做好減振措施,避免劇烈振動。 四、電池的回收: 使用完了的電池不能隨便廢棄,必須返回廠家進行回收處理。 回收的電池按照電池的編號做好臺賬管理。 五、電池的儲存: 電池儲存場所保持干燥通風,防止日曬,防止雨淋。 電池儲存場所溫度保持在30℃以下。 要保持電池儲存場所潔凈,并且要與其他物品的儲存分開,電池的儲存場所不能堆放其他物品,更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上一篇:探管標定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下一篇:振動試驗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